尽责保民生 维权促和谐 ——攀枝花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掠影
向毕富
2010年10月28日,市委领导在市消委会、攀枝花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购车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后批示:“成功调解的背后反映出攀枝花市工商部门的责任心和工作作风,体现了作风建设的成果。”
2010年8月16日,盐边县红格镇村民李某从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22万余元的货车。因该车的发动机号与之前已在运管部门登记过的一台货车重复,未能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李某多次与经销商协商退赔事宜未果,后虽经多个部门调解,但双方仍各执己见。
10月10日上午,李某组织亲属、乡邻等60多人到该汽车贸易公司讨要说法;该汽车贸易公司也组织了近百人在公司周围守护。对峙中双方发生抓扯,加上大量群众围观,现场聚集了300多人,一度导致迤沙拉大道交通中断,形势极为严峻。
接到市政府值班室电话通知后,市消委会、攀枝花工商局迅即派出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5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疏导,双方达成初步意见:李某劝返其亲属及乡邻,双方次日各派代表到市消委会进一步协商、调解。
在11日的调解中,因争议双方提出的解决意见分歧较大,双方僵持不下,其间几次出现购车方情绪失控的局面。市消委会、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反复与双方沟通,并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调解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30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消费者找消委会调解,是基于对消委会的信任,但消委会调解工作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在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需要我们把调解双方当事人当作自己的好朋友去充分交流,耐心倾听、真诚沟通。只有用法理去引导、用情理去感化,当事人才会愉快地接受。”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开清说,在这起事件的处置中,市消委会、市工商局在矛盾一触即发的局面下,妥善地稳定了双方情绪,抓住问题的要害,以极大的责任心、坚韧的耐心、扎实的调解技巧,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这是工商部门处理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成功案例。也是攀枝花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工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从食品安全监管入手,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列入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负有重要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重要工作,把好准入关、强化监督管理、搞好消费维权,任务艰巨,压力很大,容不得半点懈怠。”一位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工商干部这样说道。《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工商部门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756户。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在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监管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260人次,检查经营户27800户次,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13000余元,切实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秩序,营造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农民往往是弱势群体,攀枝花工商局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特别关注。
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工商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市场整治和消费维权工作。在今年的“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中,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3260余人次对农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农村市场违法案件336件,有效地处置了多起涉农群体性投诉,有力地保护了农业生产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因种子质量问题,何某等3户菜农承包的62亩豌豆大面积减产,何某向米易县消委会投诉,通过米易县工商局等部门调查、调解,何某等3户种植户获得了56000元的经济损失补偿。“要不是消委会、工商局帮我们,这一年的辛苦可就完全泡汤了。”何某由衷地感激道。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工商局下大力气加强硬件建设。
今年7月9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正式开通运行,实现投诉、申诉、举报、咨询业务网络化管理。积极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全市建立投诉联络点176个,把维权组织延伸到群众中间,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今年,全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23件,解决923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17万元。接待来访、咨询9233人次,围绕消费热点的维权热点,发布消费警示15次。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72件,案值8.62万元,没收假冒伪劣商品15187公斤。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真心、动真情,以热心、诚心换消费者的贴心,用忠诚、尽责赢得了群众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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