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的意义叙事
《我不是潘金莲》
刘震云 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
年纪渐长,书也读得一些,回过头来再看读书这件事,似乎更多的倒是为了有趣。自认为这是一种纯粹的趣味,比起那些一心想从书里获益的人——更关注某方面的知识或思想或生活品质,我获得我自己。所以年轻时读书是“我注六经”,到了一定年纪,便是“六经注我”了。
读一本书,与结交一个人颇相似,趣味相投的,便能结出好果子;否则话不投机,往往白费时间和力气,还无故添堵。喜欢读刘震云的书,因为刘震云写书有趣。一口气读下去,觉得是两个知情识趣的人迎面撞上了,十分的欢喜。几年前读《一句顶一万句》,心里就觉这人好玩儿;到今年再读《我不是潘金莲》,果然地,他把序言写了两百多页,说的都是真假潘金莲的事儿,唯到头来十几页,他说,正文:玩呢。这十几页说的是老史的事儿。也唯这老史的事儿,其实是整篇小说的核。我没说它是这个故事的核,我说它是这部小说的核。这个故事,讲的是如何把一个芝麻变成西瓜,把一个蚂蚁变成大象的事儿。上半部讲这个把戏的变化,下半部讲这个把戏的拆穿。但小说的核存在后面十几页里头,就是个玩儿。这里头我们不谈现实的荒诞,不谈制度的漏洞,也不谈人性的瑕疵和可信度,万事万物归根结底,就是个玩儿。一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必不赞同这样的观点,刘震云本人也未置可否,他一个得了“茅盾文学奖”和“埃及文化最高荣誉奖”的主儿,光是为了玩儿写这么一个东西,多少都显得不合适。怎么也得有点思想积淀吧?怎么也得有点影射和隐喻什么的吧?这些都没有,你谈什么文学主张呢?
而这正是我读出来之后要舍弃的。
一个有趣的人,可以为了意义阅读和写作,但绝不停留在意义本身。刘震云为嘛要在真假潘金莲的故事后面另辟一个老史的故事?因为他觉得李雪莲是不是潘金莲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背上潘金莲污名的李雪莲,不以革命意志为转移。他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笑过之后大家却恍然大悟哎妈呀俺们原来在笑自己。你羞愧吗?你恐惧吗?还是无可奈何而后肆无忌惮?如果你说你读懂了,然后嘚吧嘚吧一通大道理,你一定是个无趣的人;必须是读笑了,而又一笑而过,这才算没有白读一场《我不是潘金莲》。
和《一句顶一万句》异曲同工,它说的是这样一个事儿:你原来要说的,必不是你说出口的;你原来要做的,也不是你做得出的。语言是个搞事的工具,人利用语言搞事之后还不承认,这就违背了一致性原则,结果导致受到惩罚;而惩罚必也要借助于语言,故而恶性循环,这世界哪里还是原来的样子。我们可以把李雪莲内化为一个陷入死循环的自我,也可以把李雪莲外化为一个失控的生存环境,总之李雪莲最后以死明志,它不是标志了一个偶然事件的终结,而是标记了一个必然无解的社会问题。这个社会问题无政治指向性,它只是说明存在,说明现世之熵。
由此它大可以毫无道德包袱地一笑而过,玩呢。
好玩,是一个永恒的哲学命题。虽然迄今为止尚未有先哲把它纳入哲学范畴,但我立此存照,这是迟早的事儿。因为贪玩儿,人类保持了生的兴趣,得以直立行走,钻木取火,问鼎食物链顶端,后来发展技术,几何扩张,上天入地唯我独尊。我们现存的制度,当然不是最完美的,但一定是最现实主义的。连带衍生的现实主义作品也有一种勇于面对和担待的气度,它的好处就在于它懂得幽默,知道什么是不完美,并把这种不完美消化在系统内部。做为高智商的人类,必须懂得怎么玩儿。李雪莲明显智商不高,唯有这种一根筋的人能够把细小的不完美演绎成庞大的错误。所以她成为刘震云手中的道具,这个不会玩的女人在刘震云手里被折腾得死去活来,滚雪球似的不断制造误会和笑话,对于真正的错误却引而不发。一直到最后十几页,隐藏了二十年的老史才现身说法——一件严肃的事,不能让它变成笑话。笑得抽筋的我们还能说啥呢?啥也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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