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离婚获家务补偿释放多重价值
据2月22日央广报道,最近,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适用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男方给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有评论认为,这是在给“全职太太”撑腰。
“全职太太”是因为家庭需要、个人意愿等因素综合形成的身份,本无褒贬,但因不直接参与社会生产活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往往会引发一些争论。上述判决不仅明确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所在,也对全职太太的付出给予了肯定。
作为首个判决家务劳动补偿给付的案件,此案释放了多重意义。
比如,让“男女平等”的理念进一步明晰。生活中,女性往往被认为是家务劳动的主力军,甚至有观点认为,家务没做好,妻子就是“懒婆娘”,而男性只要稍微做点家务就会被大赞“好丈夫”。所以,上述判决实际上是对女性社会责任和家庭地位的一种纠偏。从性别差异上说,或许女性更能做好家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就该做家务——男女平等共担,这样家庭才能更和谐,也更符合法治精神。
比如,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普及。我国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是上述案件法官作出相应判决的重要依据。用身边的案例解读法条适用,会引导公众更加关注、遵从法律,指引生活。
打羽毛球受伤可能因为“自甘风险”而得不到赔偿、打印的遗嘱也可以有效、夫妻一方隐瞒婚前重大疾病婚姻被撤销……这些《民法典》实施后引发关注的案件在普法的同时,也刷新着人们的认知,发挥着一些定纷止争的作用。
此外,这次的“撑腰”判决也会引发人们对自身、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思考。比如,夫妻应该如何平等和谐相处?全职太太会面临哪些风险?如何避免、处理类似情况?等等。
如此,才是更好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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