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2位受害者的自述 难以承受的一生之殇
文字/制图:何欢 康正煜 尹乙婷 汪祯仪 米亚莎·努力买买提“小学三年级起遭受继父的长期猥亵,直到初中我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现在妈妈和他还在一起生活,而我即使百般痛苦也从不敢跟她讲我的经历,怕打破她的平静生活。”
这是小兰(化名)在微博中写下的经历。为了了解像她这样未成年时遭受性侵害的受害者的经历,我们爬取分析了1732份受害者自述。数据表明,其中遭受熟人侵害的受害者比例超七成,加害者为老师、同学、朋友、邻居等“熟人”的占比为36%,加害者来自家庭的比例为35%。
4151人,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决定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调查报告中指出,2019年国内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数为301起,受害人数为807人。
而这仅是基于公开报道的数据。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在《教育家》的防范性侵教育专访中表示,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是1:7。由于诸多因素,未成年性侵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隐没在黑暗中的实际情况,远比想象中复杂。媒体曝光的冰山一角下,我们无法得知有多少受害者的血泪无处诉说,余生与噩梦相随。
对于未成年性侵,除了严惩加害者之外,如何保护受害者身心健康也不可忽视。而无论是司法过程、媒体、舆论关注、亲友议论等都有可能带来严重的二次伤害。关注受害者心理健康是社会各方都应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为了从受害者视角还原未成年性侵经历,展现受害者的心路历程,我们爬取了MetooChinaOrg(性侵害曝光平台)、微博、知乎和豆瓣等社交媒体的相关话题(见下图),筛选出1732份有效受害者自述,试图探究冰山下不为人知的未成年人性侵事实。
(注:本文的未成年性侵泛指对未成年实施的所有与性相关的行为,包含猥亵儿童)
一、近八成受害者中小学阶段遭受性侵害 熟人性侵超七成在1732份受害者自述中,已知性别里1667份自述来自女性,54份来自男性。近六成受害者表示在小学时期遭受侵害,在学龄前遭受侵害的比例为17%,初中为18%,高中为8% 。44%的受害者表示经历过肢体触摸的性侵、70%遭受过插入式及类插入式性侵、6%遭受过言语、视听方面的骚扰。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曾撰文表示,普通民众对强奸和猥亵的认知,往往还是一个陌生壮汉在夜黑风高里扑倒受害人,但实际上未成年性侵的加害者多为家庭成员、老师同学等身边的熟人,他们往往利用特殊的身份、便利的条件和职权,对受害者实施侵害。
在我们爬取的1732份自述中,遭受熟人侵害的受害者比例超七成,加害者来自家庭的比例为35%,加害者为老师、同学、朋友、邻居等“熟人”的占比为36%。在进入司法程序的性侵害案件中,熟人作案同样是突出特点。值得警惕的是,来自家庭成员内部的强奸、性侵和猥亵正在成为未成年人性侵的主要类型之一。熟人性侵的隐蔽性令人头疼,当这个问题发生在家庭范围内时,则更加严重。在家庭性侵中,当那些原本负有监护、教育和保护职责的家人长辈,利用其优势掩盖侵害行为,被害人往往更难进行反抗、揭露暴行,同时面临更加复杂的伦理冲击和身心创伤。接下来,我们将聚焦家庭范围内的性侵,倾听受害者真实的心声。
二、伴随一生的童年噩梦 八成受害者成年后也难走出阴影
未成年时期遭受性侵害对于受害者来说,不仅意味着当下的身心伤害,更在于它对受害者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功能长期而久远的不良影响。随着年龄增长和认知水平的提高,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可以或多或少地意识和辨别自己曾经受到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摆脱侵害行为的影响。
在谈及心理影响的417位受害者中,64%表示现在可以意识到自己没有错,加害者需要背负侵害行为的全部罪责。《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中,被初中老师性侵的房思琪满怀自责、痛苦地写下“我要爱我的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自述中,仍有近三成“房思琪”或多或少地将遭受侵害的原因归咎于自身,并因此陷入自责、悔恨的情绪中。这种错误归因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受害者认为自己当时没有进行反抗,从而将遭受性侵害归咎于自身。实际上,很多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均呈现出“性自主”的迹象。
但这种“性自主”是十分表面化的,我国刑法规定,奸淫14周岁以下幼女的,无论幼女是被强迫还是自愿,一律以强奸罪论处,因为幼女是没有性同意能力的。今年两会中,提高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的议案被提出。
能够正确归因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可以从此走出侵害带来的阴影。遭遇性侵害带来的心理创伤,都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抚平。在这个时间段中,受害者会对曾经的创伤和痛苦进行“反刍”,这个过程往往是伤害蔓延的开端。当性侵发生在熟人间时,受害者的痛苦更与亲情、伦理等因素纠缠在一起,造成一生难以愈合的伤痛。在熟人性侵中,有80%的受害者即使在能够正确归因后,仍无法走出遭受性侵的阴影。他们常常将自己的痛苦内化,产生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者产生自杀倾向。在自述中,有受害者表示“这是永远过不去的一道坎”、“从未原谅过那个毁了我的男人,也从未原谅过自己”、“这么多年,每次洗澡都会反复确认好几遍有没有锁门”,男性受害者也在疾呼“男孩子也需要被保护”。
同时,这种痛苦也会被外化,一部分受害者经历性侵害后,性别认知可能会出现障碍。轻者会排斥异性的肢体接触、排斥两性关系,重可能会出现性欲缺乏、恐惧性行为等问题。有受害者表示,“小时候被自己姑父性侵,即使我现在三十多,婚姻幸福家庭和谐,但没有人知道我内心多么挣扎煎熬。”对更多受害者来说,结婚生子已然是奢望,“真的对性没有任何欲望,反而想到会觉得反胃”、“想配对精子自己养孩子”。
三、 超三成加害者采取“诱导”办法 精神威胁、肢体暴力行为显著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对亲情、爱情、友情、伦理的概念难以明晰,加害者往往可以利用受害者的已有的监护和信任关系,采取强硬态度或诱导态度和行为,对受害者进行身心控制。53%的受害者表示,加害人在实施侵害时采用了明显的强迫态度,如肢体上的强迫与言语上的威胁等;而27%的受害者认为加害者采用了诱导的方式,如假借“玩游戏”、用糖果进行诱惑、灌输观念等使受害人难以辨别行为性质。
点击显示详细信息:https://dycharts.com/xshow/index.html?id=d37e49a04b516e2d232e47d111af8e48
当加害人的“诱导”和威胁隐匿于亲戚、家人身份之下时,性侵行为的发现愈加隐而不显。遭受家庭范围内的侵害的受害者中,24%表示侵害来自于父亲、继父、哥哥等直系亲属,76%则表示来自于旁系亲属,其中“表哥”、“堂哥”、“叔叔”等出现频次较高。四、 七成受害者无法及时辨别性侵行为 超三成遭受长期性侵害
一位受害者回忆:“初一的时候,表哥半夜上我房间看AV,说信号好,看了一半就想和我那啥,我立刻就拒绝了,并威胁他说他敢乱来的话就大喊把外公他们叫上来。”在这之后,这位“表哥”再没有过类似的举动。而这样意识到危险、并勇于抗争的例子,在1732位受害者中,寥寥无几。因为心智尚未成熟、缺乏性教育等原因,70%的受害者表示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遭受性侵,或根本无法辨别性侵行为的性质,即使有三成的受害者表示自己意识到遭受性侵,但其中近半数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反抗和求助行动。而其沉默则助长了加害者的嚣张气焰,超三成受害者表示自己长期遭到性侵害。五、 超六成受害者保持沉默 72%求助者求助无果
数据显示,超六成的受害者在侵害行为发生之后从未向外界进行任何求助,许多受害者表示,自己在遭受侵害后会产生自责感和负罪感,事发之后他们不愿意告知外界,认为是自己和家庭的耻辱,或者害怕遭到报复、怀疑自己的陈述不会被人相信,一旦公开须承受更大的压力,因而会选择自我承受。我们搜集的自述中,仅三成受害者表示有过求助行为,他们的首要求助对象往往是自己的父母、亲友。而即使求救,得到积极反馈的可能性也较低。受害者本就遭受身心的巨大创伤,选择倾诉求助已是不易。父母亲友在得知子女遭受侵害后,过度的负面情绪、对孩子的冷漠无视、“亲亲相隐、忍气吞声”的做法,都可能成为压垮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
六、 预防性侵道阻且长 学校家庭需共筑“防护墙”
在整理自述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即使艰难,但仍有受害者在他人或自己的帮助努力下,挣脱过去、走出阴影。甚至有人投身教育、媒体与社会组织,力图让悲剧不再重演。但,这远远不够。未成年性侵是社会之殇,我们对这个话题却本能般的避而不谈。“我们的社会对这个问题是把它藏起来,我不应该感觉羞愧,但是把它说出来又让我觉得丢脸,我觉得该怪我自己,但我并没有做错什么。”这是1732位受害者中有人心中的疑惑。而打破沉默、直视真相,是我们直面它的第一步。
自述中,不少受害者深感性教育的重要性,也有人说“如果当时我知道,是不是就不会…”普及性教育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只是我们不愿这背后,需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的负责人刘文利认为家庭性教育是父母的天职,“性教育应该从孩子出生就开始了”。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她提出了“全面性教育”的概念,早期的全面性教育能够培养孩子对身体权利、性别平等、人际关系等的正确认知。面对性行为要求时,孩子更可能具备明细表达意愿的能力。而研究证明,全面性教育有利于推迟性行为年龄、减少伴侣数量、降低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
儿童性教育绘本:《我从哪里来》
刘文利谈到,“我们到现在为止没有培养专门的性教育老师的体系;没有课时和教材也使得教学效果难以监测。”不少专家建议推进儿童防性侵教育体系的建设,“不仅要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而且也要成为幼教和师范教育的必修课程”。预防未成年性侵道阻且长,愿社会推进性教育能步履不歇,愿你我均能为其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2020-05-20.女童保护NGO
佟丽华. “21条”的“罚”惩治熟人性侵的“恶”[N]. 中国妇女报,2020-04-29(005).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防、怎么治》——光明日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99492984627726659&wfr=spider&for=pc
凤凰网《第一现场》性教育专题http://t.cn/A62xbwFA?m=4509487635158000&u=1806128454
周彩丽. 防范性侵,不让"杯子"往下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谈性侵防范教育[J]. 教育家, 2017:58-60.
数据采集与清理过程说明:首先,我们爬取了微博、知乎、豆瓣等众多网络社区的相关话题(参见文中图),共获得2032条自述,30万字文本。之后将缺乏具体叙事(如受害经历等核心信息缺乏)、非受害者视角出发、仅发表表情符号等帖子进行清洗,筛选出有效自述1732条(其中metooChina共355条,知乎共598条,豆瓣386条,微博393条)。我们从“受害者”、“加害者”、“加害行为”等三个层面进行分类,并在三个分类范畴下细化出18个类型以及部分相对应的词频,即“受害者性别、年龄、家庭背景、遇害场所、是否反抗、是否求助、求助反馈、是否正确归因、是否走出阴影、是否改变性别认知、实施侵害的种类、主要部位、加害持续时间、加害人年龄、社会形象、与受害者关系、实施侵害后的日常形象”等标准,并进行数字编码以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新闻推荐
在缺乏对学生权利充分尊重、凡事都完全依赖“领导商量”的高校管理环境下,相关高校能否真正充分做好原本同样旨在维护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