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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惠民生创新服务显真情——来自萧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报道

安徽法制报 2016-12-07 00:00 大字

[摘要]来自萧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报道

□张明余

“大爷,您好!请坐,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助吗? ”这是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求助群众的一幅场景。在萧县,遭遇“官司”找“法援”,已成为弱困群体的“首选项”。

作为“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民生工程,近年来,萧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法治精神和服务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确保法律援助这项司法保障制度落地生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该中心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着力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维权促稳功能。据统计,今年截至月上旬,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刑事案件件,占案件总数的.5%,诉讼类案件件,占案件总数的.5%,社会律师办案件,占案件总数的%,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各项指标均超过上级民生部门的要求,切实减轻了受援群众的经济负担,实现了法律层面的***……

便民服务让每一个求助者满意而归

法律援助的对象都是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贫弱群众。萧县法律援助中心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简化程序,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他们设立法律援助柜台式便民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只要当事人相关材料齐全,当天指派援助律师,使当事人当天来当天走,不再多跑路、多费口舌、多花费用。同时,推行了延时服务制度,当天能办的事情加班加点当天办完,尽量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幼、年老、残障人员,法律援助人员主动上门服务。

同时,为积极回应民生诉求,萧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创新服务理念、完善便民措施。

一是在制度上狠抓完善到位。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建立健全实施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接待礼仪培训,使用规范用语,实行微笑服务;畅通电话申请、基层站点就近申请,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规范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增强窗口接待能力,由专业律师解答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在知晓率上很抓宣传到位。开展了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百日宣传”、“牵手农民工,温暖在冬季”、“法律援助普法赶大集”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运用LED显示屏、张贴宣传画报、印刷宣传小册子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和联系办法,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充分利用和建立多渠道、多范围、多层次人群的QQ群和微信群等新媒体、新技术传播法律援助的优越性,广泛发动受援人参与法律援助的公益宣传,使受援人口口相传,形成诺骨牌效应,有效放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社会上的良好影响,做到援助一人就等于培养一个法律援助宣传员。

三是在工作上很抓领导到位。萧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对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工作高度重视,不但从整体上把握大局还经常直接过问法律援助的具体工作,在每次的党组会上都要研究和部署法律援助工作,在每周一的例会上都要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汇报法律援助的工作情况,在组织领导上和物质上给予充分保障。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实施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的具体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按时支付办案补贴等工作,积极与民生办沟通协调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看守所、检察院、法院三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根据各部门自身职能,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合力。“尽最大力,帮更多人,法律援助就是要成为弱势群体的守护者,当他们的利益、财产,甚至生命受到危害的时候,给予最及时、最真切、最实在的帮助,让每一个求助者满意而归。”萧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方磊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该县所有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心声。

提升质量让所办援助案件无一差错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萧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在案件指派上实行“点援制”和分类指派,激励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过硬。在民事援助案件中,全面实行“点援制”,由受援人在了解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职业特点等基础上,挑选更为自己信得过的人员担任代理人。在刑事援助案件中,实行分类受理指派,对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承办;对一般案件根据案件类型,针对性地指派熟悉相关类型案件的律师承办。

二是在案件办理阶段,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案件指派后,援助中心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办案动态。中心要求承办人员分阶段报告案件进度情况,监督承办人员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阶段性工作,掌握案件推进情况。援助中心人员同时告知受援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对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意见。对案件办理不及时的,马上下达督办通知,对办案不力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实行现场督导,及时拿出解决方案,今年以来,共召开十余次大小规模不等的此类专题督导会。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疑难的案件,派专人旁听庭审,全面了解承办人员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及能否严格履行受委托人的职责。

三是建立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案件讨论制度。对受理的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个案,由局分管领导、援助中心负责人、资深律师会同案件承办者进行讨论,分析案件法律关系,理清办案思路和关键环节,确保办案质量。另外,以案件的月度考核为核心,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对办案单位每月一考,考核结果每月一排名,及时向县司法局党组和办案单位通报,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以司法局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办案单位,促进任务的完成。及时回访案件受援人,收集受援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满意度,促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公开信息反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标准建设。严格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细化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质量考评标准体系。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通过征求法院、劳动仲裁委等有关部门意见,采取案件跟踪、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抽查案卷等方式,严格把好事前审查、事中督察、事后回查三道关口,实现对援助案件的动态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投诉处理和案件回访工作。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法律援助中心使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由承办案件的仲裁员、法官、检察官评价援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出庭准备及意见采纳情况;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结案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询问其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掌握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和社会效果。

就这样,近年来萧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扩大范围法援阳光温暖更多贫弱者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其对象是弱势群体,其目的是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广大弱势群体投诉有门,维权有路,多年来,萧县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并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政府民生工程。

适度扩大援助范围。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为其快速办理法律援助。将涉及劳动纠纷、社会保障、坑农害农、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困难群众需要迫切解决的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的弱势群体能够获得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林某、彭某夫妇系萧县大屯镇何大庄村人,多年前即离开萧县到时山西太原谋生,年6月日,在太原迎泽区铜锣湾串串叔叔饭店因琐事与保安张某发生纠纷,张某将林某8岁的儿子林某友摔伤,案经迎泽区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应赔偿林某友.元,因张某服刑后就回黑龙江原籍去了,案件得不到执行,加上林某友受伤后在上学期间出现癫痫症状,遂形成上访,先在山西太原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又到北京上访。因林某系萧县人由安徽接访,萧县县委、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得知后高度重视,萧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援律师方磊(也是心理咨询师)到山西太原去协商解决此信访案。方磊律师利用自己掌握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从上访人的以往生活情况,家庭现状,及子女教育和未来前途等方面进行心理疏导,使上访人认识到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和案件解决与否对自己的利弊,使其能很释然地接受了三方共同协商共同提出的解决案件的方案。 年9月日,一个拖了三年地跨山西、安徽和北京的信访案件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降低了援助农民工的门槛。不论是本地农民工还是外地来萧县务工的农民工、不论是否符合特困条件,只要有援助申请,他们都简化手续、无偿服务,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为农民工维权搭建了绿色援助通道。

年3月日上午,两位当事人急冲冲来到萧县法律援助中心,原来其亲属在浙江德清打工,突发交通事故死亡,现其亲属请求县法律援助中心派律师前往处理此次交通死亡事故。

该中心考虑到死者系农民工,且家里上有老母赡养,下有6岁小孩正在读书,家境非常困难,现又突发这事故,对这一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萧县法援中心立即启动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指派援助律师为其远赴浙江进行案件调查处理。经了解,此案件肇事者是一拉蔬菜的普通货车司机,由杭州勾庄蔬菜批发市场驶往国道德清农贸城,因夜间视线不良加之肇事车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且严重超载,与申请人之亲属驾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申请人亲属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案件。同时,申请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也负事故次要责任。援助律师到得后,不顾远途辛苦劳累,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及其家属进行谈判,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方面在律师的斡旋下得到了及时、很好的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也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

春节前往往是农民工上访、诉讼案件的高发期,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在每年春节前,萧县法律援助中心都组织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月”活动,并在城区各建筑工地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牌,为农民工维权服务。

老人因赡养问题维权案件往往很棘手,对这类案件,萧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三优”服务,即接待优先,条件优先,服务优质,尽可能地简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程序,降低对老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切实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的一天, 岁的常某来到萧县法律援助中心,状告两儿子和两女儿不赡养自己。工作人员接案后,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认为如果指定律师起诉到法院,结果很可能是老人胜诉了,拿到了判决书,却丢了亲情,赡养费能不能拿到手也很难说,于是,他们决定从调解入手,尽可能地化解双方矛盾,使老人既维护了权益又不失亲情。该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做老人两儿两女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案讲法。历时一天苦口婆心的调解,老人的儿女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眼泪,老人的赡养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一家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当初哭着来的老人,如今笑着送工作人员走。

成绩属于过去,追求永无止境。谈到今后的工作打算时,萧县司法局局长彭云表示,今年安徽省首次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萧县将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使更多的困难群体感受到民生工程的温暖。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重点是加强法律援助基层站点建设,形成纵向到点、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体系,不断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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