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上路 撞人逃逸毁两个家庭
本报讯(记者 李丹)去年底,成都双流县境内发生一起小车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当场死亡,该案随后被列为全国10起重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之一,由公安部挂牌督办。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简某被批捕归案,2月21日,记者在双流县看守所讯问室见到了简某,他非常悔恨:“因为我的过失,毁了两个家庭。”
2012年12月28日下午6时许,双流县双黄路黄龙溪东岳村3组路段,一辆号牌川FG***9的小车与一辆无牌电瓶车相撞,骑车人唐某当场身亡。双流交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小车驾驶员已经弃车逃逸。
双流警方经现场勘察,确定了“以车找人”的方案。然而民警获悉,去年6月,车辆登记车主兰某将车卖给了郑某。3个月后,车又被转手卖给什邡人刘某。事故发生前一周多,该车曾被3名男子送到仁寿县视高镇一汽修厂维修,3天后,被一名体型稍胖的男子取走。民警确认该男子简某有较大嫌疑。
锁定嫌疑人后,民警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最后在家人劝导下,简某从外地返回双流投案。在抽取简某血样与嫌疑车内血迹比对后,警方确认简某为该起事故的肇事司机。今年1月12日,简某被双流警方依法刑拘,双流县检察院随后依法对其批捕。“我拿的是摩托车驾照,开车出了事,第一反应是心里恐惧。”昨日上午,双流县看守所讯问室里,简某对逃逸行为这样解释,事发时,他的车速约每小时60公里,在超越前方一辆面包车时,他突然发现前面的电瓶车,但是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发生事故后,简某下车看到男子趴在地上不动,有血迹,不能确认是否已死亡,他打了120。看到交警和救护车赶到,他悄悄离开现场。“我法律意识淡薄。”简某说,他从没考过汽车驾照,“这是我第一次开汽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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