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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竹海长宁 2012-12-01 14:14 大字

长宁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宜宾市腹地,全县幅员面积1000.2平方公里,辖8乡10镇,总人口45.3万。全县耕地面积3.457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1.14亩,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是长宁县的基本县情。全县出露地层8个系30个组群,有“西南地质博物馆”之称;探明可供开发的矿产资源有盐、煤、天然气、石灰石等18种,其中:岩盐储量100亿吨,天然气储量80亿立方米以上,白云石储量200亿吨以上。辖区内因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国家AAAA级旅游区蜀南竹海而蜚声中外。是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国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全国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县、国家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长宁县城是四川省唯一的“国家卫生县城”。

近年来,长宁县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围绕“环境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科教兴县”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竹生态养生名城”的城市发展定位,按照“一城两区三带”产业布局,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63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1659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3.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4.9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10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16元。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几项主要指标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随着长宁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土地承载着巨大的发展压力。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刻认识到,只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才符合长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安排部署长宁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办法和措施,为长宁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长宁县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规划控制,在城市建设中厉行节约集约用地。

1.做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在长宁县开展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坚持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同时,将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各项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到2020年,全县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74平方米以内。根据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宁县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大幅度调整,突出向空中和地下发展的思路,容积率平均增加1.2,增加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相当于增加建设用地65公顷;新增地下停车场86个,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宁县取消了大广场、宽马路建设,拟新建的广场由原来规划的8个变为3个,节约用地2.6公顷,拟新建的道路由原来的22米变为16米,节约用地4.8公顷。

2.抓好旧城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00年以前,长宁县城老城区居民房大部分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老式建筑,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粗放利用现象非常突出。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挖掘城市土地内涵发展潜力,从2000年开始,长宁县陆续实施了旧城改造工程,全县共拆除旧城街道8条,土地面积19.5公顷,综合开发各类房屋67万平方米,节约建设用地23公顷。

3.实施河堤整治,增加建设用地。流经长宁县县城的主要河流有淯江河和碧玉溪河。在开展河堤整治前,两条河流均是土渠,环境质量差、横断面宽,造成大量建设用地闲置无法利用。为此,县委、县政府痛下决心,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整治两条河流,通过河堤整治,增加建设用地11.67公顷。

4.实施征地拆迁集中还房安置,节约建设用地。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近年来,长宁县在县城规划区内先后实施了210公顷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共安置农村失地群众1000余户共3170余人。2005年以前,长宁县征地拆迁安置以划地自建安置为主,由于受安置户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拆迁安置房又出现了容积率低、规划设计不合理的现象,从而造成了新的土地粗放利用。从2006年开始,长宁县实行征地拆迁统一建房安置,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安置用房,这种安置房规划建设楼层一般在6层左右,大大增加了容积率。失地农民每户住房自建按200平方米计算,共计节约城市建设用地10.8公顷。

(二)强化工业用地管理,在工业项目建设中厉行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从2007年起,长宁县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出让价格每亩不低于7.5万元。近年以来,长宁县先后出让工业用地24宗,面积75.35公顷,实现土地出让合同价款15203万元。二是建立工业集中区,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2006年,长宁县新建立了工业集中区。此后,凡是落户长宁县的工业项目必须进驻工业集中区,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要求实行供地,严格控制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环境影响程度、科技含量等指标,重点向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出、低能耗、低材耗、零污染项目倾斜。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标准,提高项目用地的门槛,其容积率均严格按照≥1.0执行,对低效用地及时调减该企业用地规模,鼓励、支持建造多层、高层厂房。以五粮液普什醋酸纤维素项目用地为例,该项目总投资21亿元,用地254亩,投资强度达到827万元/亩,容积率达到1.3,现该项目已全面投产,2011年实现年利税5950万元。三是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效率。通过“退城入园”、“腾龙换鸟”、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土地置换,将存量变增量。例如,将富源公司和君子酒业公司等企业用地通过“退城入园”方式整体搬迁到工业集中区,对原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进行整体开发,新增建设用地9.5公顷;将原八卦液酒厂、恒昌水泥厂废弃工业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天瑞酒业、酒都实业公司进行兼并整合,盘活存量工业用地13.8公顷。

(三)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挖掘集体建设用地潜力。

一是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近年来,全县共争取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26个,完成投资1.2亿元,开发整理土地面积10万余亩,实现新增耕地10158亩。二是利用农村闲置地及废弃地发展养殖业和加工业。为高效利用农村闲置地及废弃地,长宁县鼓励养殖企业和加工企业利用农村闲置地及废弃地发展养殖业和加工业。如特驱集团在古河镇的养鸡场、富农公司在铜鼓乡的养猪场、下长镇养兔场等,均是利用农村闲置地及废弃地发展种养殖业。

(四)推进“关、停、并、转”四大模式,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全面巩固矿权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矿业经济。一是严格执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坚决关闭生产能力小、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小型矿井,全县共关闭小型矿井21口,节约集约用地12.66公顷;二是整合资源,做大产业。按照大型化、规模化要求,将全县22个矿权整合成8个,使矿区总用地规模由原来的893.37公顷缩减到了687.21公顷,产能却从每年196万吨提高到每年603万吨。通过资源整合,一方面大大提高了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效避免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又节约了大量的矿山企业用地,为废弃矿山用地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过不断努力,到2011年末,全县建设用地地均GDP实现1.08亿元/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率实现25.58%,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0.43亿元/平方公里,土地供应率达到81.97%,土地有偿使用率为100%,土地招拍挂率保持在100%。衡量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几项核心指标长宁县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长宁县成功创建为“四川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达标县”。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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