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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克隆”车隐患多 □新华社记者 罗争光

攀枝花日报 2012-09-26 08:04 大字

“套用”“克隆”他人车牌号码、用光盘遮挡车牌、卸掉牌照“裸奔”……这些较为常见的耍“小聪明”,都属于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统一部署,上海警方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查处约2万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查获一批“套牌车”“克隆车”,有效震慑违法车主。

“李逵”碰见“李鬼”

一名车主前往上海新天地地下停车库取车时,意外发现一辆号牌、车型与自己轿车近乎完全相同的车辆停在附近。

车主马上报警。上海黄浦区交警支队民警赶赴现场,通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比对,初步确认该车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刑侦部门迅速介入调查,通过对车架号、车辆行驶轨迹等信息的排查比对,套牌车主及车辆实际使用人浮出水面。套牌车实际使用人刘某主动向警方交代案情,并供出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证件的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屠某和陈某。目前,刘某、张某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9月8日,上海闵行区交警支队一天内查获两辆“克隆车”:当天凌晨,民警接报发现套牌车,赶赴现场后通过查询、比对,确认该车系套牌车辆。当天傍晚,又有群众举报发现一辆沪牌“克隆”出租车,民警赶赴现场查询比对,确认系克隆车辆,因驾驶员不在现场,民警依法做出暂扣处理。

上海交警部门介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上海从8月30日起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获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约2万起,暂扣车辆8793辆,收缴假牌、假证605套,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55人。

“克隆车”危害大

“克隆车”为何频频出现?又具有怎样的社会危害性?

警方表示,大部分机动车车主实施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逃避“电子警察”处罚,此类违法行为会导致多重安全隐患,一些行为可能导致相当严重的后果。

一些车辆故意遮挡、污损及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海闵行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惠伦说,这些车辆常常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违法变道,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部分人员套用正规出租车机动车号牌从事非法客运,即“克隆”出租车。刘惠伦说,这样的行为既损害了正规出租车公司的社会公信力,又因肆意交通违法可能给正规出租车驾驶人带来“莫须有”的罚单。

如果驾驶的是无法正常取得牌证的走私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导致事故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如果驾驶的是已过报废期限的机动车,车辆的安全性能无法保障,一旦在道路上发生自燃等情况,可能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在查获的同时,可依法实施罚款、记分、暂扣车辆、收缴牌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并符合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证件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中整治见效

警方表示,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仍将继续,重点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并设有相应的举报奖励。

交警部门表示,要使整治“克隆车”的行动更长效,还需广大车主、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种类规定,需要社会有更多了解和注意。目前,公安部门已明确规定,涉牌涉证行为均属违法,包括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以及多起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拼组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的。

警方还对车主和群众做出安全提醒:

妥善保管好自己车牌,避免被不法人员窃取后套牌或从事敲诈勒索等不法勾当;

对不能提供交通卡刷卡服务的涉嫌“克隆”出租车,市民群众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必要时可拨打“110”寻求警方帮助;

切勿私自拆卸牌照规避“电子警察”执法,警方将严厉打击此类行为,一旦查处得不偿失;

出车前应仔细检查,切勿故意使用物品遮挡或污损车辆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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