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小推车”如何变成“扰民小推车”
□张兰军
日前,有苏州商贩反映,苏州留园街道城管要求商贩统一购买“便民小推车”,价格在3300多元,如果不购买城管指定的小推车,就不能做生意。对此城管回应称,此举为规范管理、统一管理。目前,相关部门已就此事介入调查。(3月5日《北京晨报》)
“便民小推车”,仅从概念上,就是个很不错的创意。除去“规范管理、统一管理”的“宏大叙事”,其“小”字当头,对本小货少,流动性很强的小商贩们而言,无疑更应起到“便民”作用。
话是这样讲,可实际上,据商贩们介绍,此看起来貌不惊人的小推车,却“桀骜不驯”,即便几个人推,也要一身汗。可就是这样,却要价3300多元,且属城管指定,不买就不能做生意。“便民小推车”“便民”到如此地步,难怪商贩们要望“车”兴叹,徒叹奈何了。
这里,就暴露出有些地方的城管在日常管理上的一些问题。设想,如果城管在提出要求后,能在小推车的小巧玲珑、方便实用上严格把关,在其价格的随行就市、公平合理上,下足气力,那此“便民小推车”以其概念的新颖,“小”字之下,照样也能写成“便民”大文章。
可事实偏偏是,城管部门在后续工作上,“只引荐厂家”,不落实招标,只管放声吆喝,不论价格贵贱。再加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强制摊派,让当地商贩们直喊“伤不起”。如此之下,又何以在“便民”上落到实处?又怎样实现其所谓的“规范管理”、“统一管理”?
当然,对此等“便民小推车”,还可从更坏处考虑:其中有无“猫腻”?背后有无“潜规则”?相信在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后,会给公众一个交待。但不管怎样,城管工作的千头万绪,决定了其在日常管理上,如果处理得当,自可小处见大,点滴关情。不然,小处也可致大错,细节也酿大问题。故而,对此等很“扰民”的“便民小推车”,人们不可等闲视之。
(据3月6日《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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