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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抵达故乡》不是在讲自己的故事 而是在想念遇见的人

成都商报 2020-08-23 01:14 大字

就在这个暑期,一本名为《雨水抵达故乡》的散文集,因为书里附赠了中考、高考现代文阅读测试卷及真题备选库,而刷亮了朋友圈和图书市场,作者是来自辽宁大连的冰心散文奖获得者、作家李皓。李皓当过兵,做过电业工人、机关秘书、编辑记者。他曾凭借发表在《人民日报》的散文《一个人的词典》获得第七届冰心散文奖。李皓最新出版的散文集《雨水抵达故乡》,收录的作品多为在《人民日报》《北京文学》《散文选刊》等大型报刊发表或赢得广泛转载的散文精品,也包括获得第七届冰心散文奖的散文《一个人的词典》。

他不是在讲故事,而是在想念遇见的人□北乔

回味生活的背影,淘洗时光里的质感,浮现某些细节或画面,是人生之所需,也是散文写作的重要选项之一。问题在于,日常生活题材的散文写作要避免对往事追忆的同质化,警惕无深度的讲述,而要写出自己个性化的体验,提供可以思索的“日常诗性”,并与当下生活共生温暖之意。李皓散文集《雨水抵达故乡》中的“故乡”,不再是地理上的概念,而是过往生活的心灵印迹和情感意象。由此,他的散文是在捡拾和打磨那些有意味的岁月印痕和生活碎片,寻找生活本身的诗性价值和书写意义。

李皓一直在追求散文的有情书写,在散淡之中营建共情。散文集《雨水抵达故乡》分为“烟云生花”“遇见人间”“叹息桥上”和“碎影流光”四辑,连缀了李皓的个人生活史,勾勒了他人生的行走轨迹和心路历程。他出生于辽宁大连的小山村,当过兵,做过电业工人、机关秘书、编辑记者,是一位颇有成绩的诗人。丰富的生活阅历,成为他忠实的写作资源。

生于乡村,长于乡村,乡村自然是李皓重要的书写场域。以成年人的视角回望自己成长期中的人和事,这本身就是很有意思的事。在散文写作中,这样的回望式写作,底色和表情常常都是乡愁。与遗忘,与现实,与当下的生活,这样的写作常常又是对抗性的。李皓并不如此,而是转身寻找人生之路上的一个个路标,擦亮内心深处的记忆,品味那些“曾经”之于生命的意义。在具体写作中,他又将这样的“品味”还原于平实的细节和场景之中,进行原生性叙述。他将写作者的身份转换成引导者,以文字的方式引导读者进入生活现场,直观和感受生活。我们在阅读时,经常会看到一个叫李皓的孩子在一群乡村孩子之中。而写作者李皓也会和这个李皓进行些许的对话,偶尔还点评点评乡村的人和事。点到为止,淡定又节制。其实不仅在乡村,在所有的过往中,他一直如此的在场。这时候,作家李皓也是读者,自己逝去生活的读者。他似乎不是在写作,也不是在回忆,而是与生活对话,与身后的岁月交流。

在散文写作中,他讲究文字的素朴,一如生活的清新。如果说他的诗在竭力拓展想象的空间,那么他的散文则在平常之中隐奇崛,坚守生活本真之于散文的湿润,始终与日常生活保持同构。在《我的大学,我的军旅,我的诗》一文,李皓重提旧事,更多的是参悟到了人生的某种哲理,但他不明说,任由读者去悟。他的散文看似很轻,但挟裹其里的厚重,是岁月之于人生的沉淀。

他的散文多是叙事,但人才是他所要关注的。他不是在讲自己的故事,而是在想念遇见的那些人。以故事带出人物,或以人物引出故事,一切都是平常性的描写,但感恩之心从未离场。在社会层面上,他笔下的多是些小人物,但就他的情感而言,他们都是大人物。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李皓真切地认为人生之路是由众多的“他者”引导和铺就的,一直不敢忘却。从家人到邻居,从志趣相投的朋友到同事,这些人被他视为生命中的发光体,一直珍藏于心,共同凝成李皓的精神故乡。淡淡的忧伤和浓情快意,是美好的。过往的一切,成为过去,又依然与当下生活形影不离。如此转身性的写作,是对人生的真诚认知,又切合真情的内在结构。他写下的是“小我”,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但又是我们每个人心灵上的纹路。这是他散文的品格,更是他情感的品格。这成为他个性化的散文写作伦理,也是我们应该加以关注的散文写作追求。 (作者系中国作协创研部副主任,林语堂散文奖获得者)

他笔下的乡土充满诗意 □李瑾

仔细品读李皓的散文作品,会发现他始终在挖掘一个宏大而幽微的主题,亦即乡土的神性意义及其对个体的精神塑造。

通常意义上,我们习惯将事关家乡、情涉田园的文学书写称作乡土文学。鲁迅最早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提出“乡土文学”这一概念时说:“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这句话中,需要关注的至少有两点,一是乡土文学具有地域性,二是自称的主观或客观不影响对乡土文学性质的评价。如果就鲁迅本人的实践而言,他心目中的乡土文学绝非周作人式的以闲逸之笔描绘风土人情,而是以解剖式的基调去重建国民性,在这一点上,茅盾的说法似乎更贴近鲁迅“乡土文学”精神的内核:“关于‘乡土文学’,我以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只不过像看一幅异域图画,虽能引起我们的惊异,然而给我们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因此在特殊的风土人情而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运命的挣扎。一个只具有游历家眼光的作者,往往只能给我们以前者;必须是一个具有一定世界观与人生观的作者方能把后者作为主要的一点而给与了我们。”如此说来,“乡土”虽然还代表着一种主观的地方的个人创作情结,客观上则是创作者本人“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运命的挣扎”的国民性追求。

尽管李皓不断重申或复记家乡的山山水水、花花草草,但你无法确切地找出他的乡土在哪里。熟悉李皓的都知道,他出生在普兰店,曾在南方军校读书,还在“小城的铁西区”居住过,最后又扎根大连城区,李皓似乎在漂泊之中,又似乎就固定在某个点上:令人感觉吊诡的是,《雨水抵达故乡》一书鲜少提及普兰店,不过这个见证李皓生长的地方一直在他内心湿漉漉地存在着,以至于他笔下大米里的沙子、河蟹、卤水豆腐、绿皮火车甚至延伸写到的启园、蚂蚁岛、德令哈、长安都隶属于普兰店。显然,这就是脐带和怀念的力量——此意义上,地域是乡村还是城市、是中心还是边缘并不重要。自李皓这里可以发现,现代化背景下的乡土写作更倾向于对“人”的关注。我们虽然自李皓这里找不到鲜明的乡土指向,但鸡爪地瓜“如果附近有山泉水,就洗一洗,如果没有水,干脆将泥巴搓掉,用牙齿转着圈儿将地瓜皮磕掉,露出橘黄色的瓜瓤,咬一口,有嗑嗤磕嗤的响声,实在是那个年代难得的美味”这种兼及回忆与血汗之情的意象,完全将不同地域的命运牵扯进具有共鸣体系的生活情态中。

李皓笔下的乡土是一种诗意的存在,他没有哼哼唧唧地为赋新章强说愁,这固然与其军人做派、豪爽作风有关,但本质上这个心直口快的汉子与家乡、自然的融为一体,他笔下的乡土带有浓郁的父性气息却又不乏母性气韵,由此乡土是人的最终归宿和生的证据。(作者系历史学博士,李杜诗歌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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