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不能打乱仗
“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2013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梳理出近五千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最后整合发布为约一千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但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国食品标准长期存在的交叉、重复、脱节、矛盾等问题依然没有完全解决 (3月20日《工人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葛俊杰称,目前一些食品安全标准本身就有一定问题。他举例说,一些食品安全产品标准中仍包含各种质量指标等与食品安全非直接关联的指标,致使监督抽查中,一旦出现质量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即被公示为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科学、正确的解读。
食品质量指标不合格,是不是就是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二者显然不能轻易画等号。据了解,我国的食品标准基本分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标准;而按标准种类分,则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4大类,其主管部门各不相同。标准不一,管理部门不一,这种模式势必会让食品企业生产感到茫然,也会对食品标准的管理和执行造成诸多的困难。此前,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就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纷繁复杂,很容易导致企业适用混乱,也一定会导致企业避高就低地去执行行业标准。
没有标准,这不符合建设法治市场体系的要求。但是标准过多、过滥甚至是相互打架,也不是一件好事情。一来,食品标准太多,乃至于交叉、重复、自相矛盾,会让企业无所适从,影响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来,要科学界定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标准,不能囫囵吞枣,尤其是不能混淆,人为制造食品安全上的危机。比如,把一些非强制性的标准,一概作为强制性标准去管理和执行,就容易打错了板子,把企业置于“死亡”的境地。
表面上看,细化和严密了食品标准。但是反过来看,这种标准过多的现象所带来的问题很可能是操作难和执行难。如果我们的食品标准体系存在着大量的交叉、重叠、重复、脱节和矛盾等情况,那岂不是在自打乱仗?据报道,针对我国食品标准打乱仗的问题,有专家提出建议,希望尽快推进食品安全体系的完善,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实用性和科学性,建立起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摘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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