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 租金调控应该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
住建部:
租金调控应该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陈玉明 伍晓阳) 最近一段时间,国内部分城市房屋租金明显上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租金调控应该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各级政府有责任重视租金调控工作。
沈建忠说,对于房租上涨,住建部到一些城市做了一些调研。近期租金上涨有三个特点:一是主要集中在一些热点城市、重点城市、大城市;二是一些中小套型的普通住宅;三是在特定的区域,包括一些地铁沿线和一些学区即有重点学校的周边地区。租金涨了,对中低收入的租赁群体影响比较大。
沈建忠认为,租金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问题。
首先是季节性的因素,特别是春节以后,外来人口回城务工,这是租房需求集中时期,也是上调租金比较集中的季节。其次,目前租赁房的来源主要以分散的、个体的市场为主,还没有大型的专业从事住房租赁的企业,所以受房源的影响比较大。
第三,从经济的角度看,由于通胀和加息的预期,加上现在我们的住房租售比和国际上比较起来还处在比较高的水平,现在一线大城市大部分达到500:1以上,所以理论上它有上涨的空间。
此外,市场监管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法律还有一些空白的地方,信息还有一些不太透明的地方,包括少数中介机构、中介人员还有一些不良的行为在里面。
沈建忠表示,租金的调控应该也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有责任来重视这项调控工作。北京市已经表态,出租房的租金政府要调控,要形成以出租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出租房的比例要达到60%。这都是积极的信号。
第二,要加大供应。租赁需求是刚性需求,调控要更多地强调增加供应。今年要大规模地建公租房。这样就会解决相当一部分租赁需求,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最近重庆市16000套公租房拿出来摇号,市场反应非常好,租金已经得到明显控制。
第三,我们要加强市场监管。最近住建部已经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两个文件对出租房的管理、中介机构、中介人员的管理都有规定。当前的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发现有哄抬租价、欺骗老百姓等违规行为的,就要严肃查处。
沈建忠说,我们还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中长期政策的研究。
一是目前正在修订的《房地产法》,我们正在考虑加强对租赁内容的完善和调整,特别是对租客的权益要给予保障。另外,还要配合一些城市搞房产税的试点,在租赁的税负方面做一些研究,基本的想法就是规范,税负要合理,征管要严,要有利于出租。
二是鼓励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专业性的公司来做出租住房的经营业务。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中长期的融资渠道还不畅,所以我们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证券化试点、投融资试点,来为中长期的融资开辟新渠道。
此外,我们还要探索一些更多扩大出租房源的方法和途径,比如有些地方正在探索,集体土地将来可不可以让农民来入股,自己来建,自己来管理,然后作为出租的房源,来解决一些城郊接合部或者中低收入群体的租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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