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加速跑”还需迈过“三道坎”
自中央到地方开展简政放权以来,取得重要成绩,却依然问题纷呈。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建言献策,指出2015年简政放权还要迈过“三道坎”。
第一道坎:“两张清单”如何落地
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权力清单”到今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可谓是简政放权进入深水区的信号。然而,两张清单如何落地?能否管住权力任性?这无疑是2015年必须迈出的第一道坎。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首先有转变思维的难度。公布权力清单的初衷是亮明行政机关的‘家底\’,接受社会监督,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这对许多基层政府部门来说,从思想上开始恐怕并不积极和主动。”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滁州市委书记李明在调研中发现,一些部门权力清单仍然是厚厚一本,很多权力依然想抱在手中不放,甚至有些权力连单位一把手自己也不清楚。
而一些代表委员也反映,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不少地方政府来说还是个新事物,清单怎么列、责任怎么定、谁来监督执行都是新问题。
安徽省政府编办副主任郭本纯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目前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负责制定的部门也各异,目前还未有全国层面的标准。而且对有些权力的认定,各地也存在着差异,这往往使得同一权力可能在不同省份有不同的认定,今后在全国层面如何统一规范是个新问题。
第二道坎:自由裁量权如何规制
“弹性执法”备受诟病的背后,实则是自由裁量权过多、过大的社会现实。权力下放,执行规则却未相应细化,造成执法人员在实践中难以适度把握法律尺度,政府公信力受到损害。
在环保方面,地方自由裁量权很大。2014年8月,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原环保局长陈柏和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10年半有期徒刑。此前,陈柏和曾放言“分分钟可以搞垮一家企业”,并将查扣的铜板、电镀挂件等贵金属物品的处理指使某公司非法变卖侵吞,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5万元。
在今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肖刚提出,要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面对自由裁量权的考验,执法者需做到合法合理的有机统一,这就对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提出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建议,随着国务院多轮下放和取消权限,现在最关键是“回头看”,对已经下放的进行清理,把真正的审批权下放、核心权力下放,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老拿数字说事,雷声大雨点小。“可组织一次对企业的调查,简政放权是不是真的放到位、简到位了,还得企业说了算。”朱列玉说。
第三道坎:法律如何跟上改革步伐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表示,去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要建科研楼,前后要盖200多个章。钱学明说,这是“部门立法”的生动写照。由于国家一级的规章也有法律效力,因此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设备器材指定等,都需要经过气象、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查。这些有关部门的审批权力基本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法律修改与行政审批改革需要交互推进。
此外,简政放权过程中,还有部门自设权利,消解简政放权成效。据了解,某些条管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自设部门内部文件行使行政权力,地方政府在树立权利清单、监督简政放权时只能协商,无法强制执行。
钱学明指出,我国具有“部门立法”色彩,通过立法使部门利益合法化。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行政审批都有法律依据。“光强调行政审批改革,不首先对法律进行修改,行政审批改革就必然难以实现。”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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