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获奖征文选介

四川法制报 2015-11-19 19:07 大字

探索与创新:民事审判繁简分流快处机制构建研究

——以成都G区法院实证分析为视角

【论文概要】:近三年来,成都G区法院的民事案件收案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年平均增长率达30%,而一线审判法官人数没有明显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传统的诉讼模式和审判机制已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增设了“先行调解”条款,为成都G区法院探索设立先行调解速裁庭提供了契机。2013年成都G区法院为构建先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成立了先行调解速裁庭。先行调解与速裁相结合是一个创新,旨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民事审判压力、提高民事审判质效,也为法院探索民事审判新机制、提升司法能力满足人民司法需求,提出了新的课题。(一等奖。作者:成都高新区法院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龚成、李降兵、王戈、顾婷、张薇、袁晟翔、黄穗。执笔人:黄穗,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自治范畴下村规有效运用机制之研究

——以实现情理法的兼顾为目标

【论文概要】村规是我国乡土社会的自治规范,在古代是靠伦理道德、封建权威来实现自治。随着时代推进与法治化脚步加快,村规逐渐成为推动乡村法治进程的重要角色,不少内容刻上了法律的烙印。然而尽管如此,具有感性实质的村规,在乡土自治运行中依然与法律存在着客观冲突:村规规避法律适用,以及违背法治精神;法律挤占村规自治空间。如何重塑村规,实现村规的情理法兼顾,构建村规自治的有效运用,便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一等奖。作者:戴建军,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微”时代的危机

——微博著作权保护探究

【论文概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博(Micro-blog)作为新兴起的表达平台,在众多媒体中脱颖而出。同时,也创造了微博侵权的机会,尤其是在著作权方面。如今,微博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已经屡见不鲜,虽然涉及微博著作权保护问题应当与其他的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一样适用著作权法及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但微博的匿名性、开放性、及时性等特点给著作权法的适用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微博内容构成作品的前提下,本文分析了微博著作权的构成要素,阐述了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类型,并列举了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结尾处谈到微博著作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从微博的著作权的保护出发,为我国的法律建设提出了浅显的建议,以提高人们对网络著作权的敏感度,从而保护自己在网络时代的合法权益。

(一等奖。作者:蒋幕华,安岳县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行使公益诉权相关问题研究

【论文概要】:提出并授权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突破,不仅有迫切性、法理基础和价值功能,也是对近几年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探索的肯定和回应。公益诉讼主要是诉讼法意义上的诉讼,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权的理论依据是新的诉权理论和新的当事人适格理论,也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相适应。人民检察院行使公益诉权集中体现在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上。在行使公益诉权过程中,遇到了起诉权不明确等问题,主要是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不明确,影响了公益诉讼的效果。应明确其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包括受理,立案和备案,案件管辖,举证责任的分配,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提起公诉等程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防范,以推进这项改革举措,实现预期目的。(一等奖。作者:彭林泉,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专委,眉山市法学会东坡司法法学研究所所长。)

论涉诉信访改革的困境及实现路径

——以西部Z县法院123件涉诉信访案件为样本

【论文概要】:涉诉信访是我国信访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承担着信访制度的基本功能,其以法院为主要受访机构,依照统一的信访法规和政策,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但是近年来,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等现象越发频繁,经过调处化解的涉诉信访案件息访反弹问题也较为突出,涉诉信访已经偏离了其原来的轨道,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法院公信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涉诉信访改革之路,并以四川省为试点。虽然法院有意通过改革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也出台了相应的《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暂行办法》《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违法行为的暂行办法》,但在实践中,涉诉信访改革的困境也不容忽视。本文以我国西部Z县人民法院123件涉诉信访案件为实证分析样本,对基层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特征和产生原因进行剖析,结合改革与实践,从法律困境、制度困境、社会困境三个方面分析涉诉信访改革给法院带来的困惑与束缚,通过检索对比国外涉诉信访制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从法律制度建设、法院自身建设、公民法律素养培养三方面构建涉诉信访改革困境的出路及实现路径。

(一等奖。作者:夏玉明,资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玫,资中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

宜宾市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

调查与思考

【论文概要】:在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社会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的当下,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农村社会治理面临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当前,在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基层政府未能正确对待群众的利益诉求成了一个普遍现象。一些基层政府要么不能正视群众诉求,对群众不理不睬;要么为了推进地方发展项目,而刻意妥协、有意回避政策法律的框定。这两种应对方式使得法治在基层实践过程中遇到了不容忽视的困难,制约了法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所能发挥的应有功能,压缩了法治的社会治理空间,让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更深层次的难题。为了摸清这些问题,作者前往宜宾市部分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方式,进行了深入调研,发放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63份,有效率95.3%,重点访谈86人次,采用实证研究方式梳理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成效与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二等奖。作者:朱逢春,宜宾市委党校讲师,科研室副主任。)

新农村建设涉法事务的司法应对

——基于内江法院近三年审执涉农案件情况的调研

【论文概要】: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对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法治建设与法治保障更是提出了迫切要求。作为“典型丘陵农业大市”的内江,把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作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的重要抓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本文立足内江近三年来法院审执办理涉农案件情况,结合新村建设中涉法事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就人民法院如何司法应对作些思考。

(二等奖。作者:熊晓平,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祥贵,内江中院办公室主任、郑强,内江中院政研室主任、邱阳,内江中院工作人员、谭艳,内江中院工作人员)

农村基层自治困局及突破

【论文概要】:当前,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农村生态政治发生了深刻改变,农村经济结构、价值观念、利益关系、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化,为农村基层治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治理法治化水平,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下如何突破制约农村基层自治的困局,发挥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发展,成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课题。(二等奖。作者:杨军,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涛,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新闻推荐

持证流转 资中8000余亩土地显生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牵线搭桥,村民议事会自主商定□郭飞本报记者蒋静“往前数几十年,这块地能养活人。但想要赚点钱,就一个字,难!”11月13日,资中县明心寺镇老寨子村一组,站在一片月菊中,村民黄斌一边忙碌,一...

资中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资中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热门评论获奖征文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