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行走”在基层——内江市全面实施“一村一律师”制度
◇本报实习生陈梨媛文/图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并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指出要“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内江市通过落实“一村一律师”制度,为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各确定了一名律师进行对口联系,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近日,在资中县重龙镇文庙口村一院坝内,一场法治专题讲座结束后,村民们久久不愿离去,大家围坐在律师们的身旁咨询各种法律问题。
毛国超是四川资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自去年10月担任资中县的乡村律师以来,他便负责资中县重龙镇8个村大大小小的涉法事务。
几个月下来,村民们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这让毛国超感到欣慰。
“以前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挂在嘴边的话是‘我打你\’,现在说的是‘我告你\’。”毛国超用发生在村民间最常见的现象概括了这种变化。
“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引导村民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毛国超说,矛盾化解在基层,更加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毛国超除了应邀列席或参与村(居)民代表大会、重大决策、主要管理活动,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还要协助修订和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平时,还会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小到乡邻之间的纠纷、婚姻、抚养费,大到征地拆迁、农民工维权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现在半夜都经常接到村民们的电话,他们咨询遇到的各种问题。如今,寻求法律意见已经成为了村民们处理问题的一种习惯。”毛国超说。
用法律解决问题
“以前我们不懂法,遇到问题不知道找谁帮忙。现在好了,有了乡村律师,他们告诉我们该怎么解决。”重龙镇文庙口村村民陈华(化名)告诉笔者,他是“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受益者。
去年,陈华为亲戚咨询离婚方面的法律问题:女方患有精神病,男方照顾其一年多后病情仍不见起色,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能不能提出离婚?如果能够离,程序是怎样的?
“当时律师详细地为我们分析,并告诉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因患病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婚姻关系不能由她自己解除,必须由其家属代为处理。”陈华说,律师为他们指明了方向,还为他们免费代写了起诉书,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最后,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一杨姓村民表示,平时乡村律师还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涉及生产、生活、村民自身权利与义务等有关法律知识,让大家听了都很有收获。“现在村上时时刻刻都在讲法,我们也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很多事情靠法律就能轻松解决。”
据资中县司法局局长李茂介绍,2014年10月,资中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根据法律服务职业人员变动和资中的实际,组织动员全县20名执业律师和49名法律工作者,对口承担全县450个村(社区)村级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现全覆盖。
“法律顾问深入结对村(社区),采取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指导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帮助审查合同协议、咨询解答、纠纷调处等,积极引导广大基层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做到依法维权。”李茂说,实行这种“自下而上”的模式,让村民们树立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达到依法治县、依法治市进而依法治国的目的。
法律服务全覆盖
据了解,通过4个多月的运行,资中县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能力有所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更加理性、依法维权意识有所增强,基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截至今年1月,全县村级法律顾问为结对服务村(社区)举办专题法治讲座327场次,开展涉农法治宣传35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为村(社区)审查生产经营合同311份;参与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409件。
来自市司法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内江市通过落实“一村一律师”制度,已经为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各确定了一名律师进行对口联系,律师为村(居)民们提供法律服务。现在已实现全市1678个行政村、275个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满足了基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促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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