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凉水分社办公用房室内外装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凉水分社办公用房室内外装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及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资中县水南镇凉水井。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2011年至今)已完成、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 11:30 ,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留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留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8日10时0分,地点为资中县重龙镇后西街1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江日报》上发布。
7.本工程控制价为100万元,投标保证金2万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资中县重龙镇中东街129号
邮 编:641200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3990534758
传 真:0832-5518713
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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