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内江日报 2014-08-06 02:29 大字

◇本报实习生 晏治权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开设局长信箱、向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利用12348热线服务回访、深入基层问症等形式,征求到群众意见和建议共24条。通过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

◆希望司法局在农闲人多的时候,组织人员到乡镇进行集中的法制宣传。

◆希望普法宣传形式更加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让不识字的百姓、看不懂文字宣传资料的百姓,同样能够学到有关于他们生活、生产的法律知识。

◆发生医疗纠纷时找不到解决途径,不知道申请医疗纠纷调解的条件、程序及调解流程。

◆不清楚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程序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由于离法律援助中心较远,申请法律援助用在路途上的时间、精力以及经济成本比较大。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行立改,以深化1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拓展和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工作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推进法治内江建设。

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针对农民工、青少年、城镇居民、农村村民等对象建立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市民学校、法治大院等阵地。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285场,进乡村活动328场,进社区活动685场,进学校活动171场,进企业371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90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600余场。

构建“多维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医调中心于自2013年7月运行以来,已累计受理医疗纠纷69件,完成调解63件,调解成功60件,有力地维护了内江市正常医疗秩序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优秀调解员个人名义,积极开展个人调解室设立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今年以来,内江市已设立个人调解室10个。截至目前,内江市建有各类调委会2372个,今年以来已调解纠纷8304件,调解成功率99.0%。

建立1小时法律援助圈,开辟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

全市援助机构共在12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500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工、青、妇、残、老龄委、内江师院、四川女子强戒所、武警部队等单位建立了33个行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市已建成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市中区、东兴区、威远),4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群众在1小时内能得到“一站式”法律援助。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受到了群众的赞誉。

市中区张某:

我不久前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82万元欠薪,谢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100名工人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讨回辛苦钱!讨薪的背后,体现了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宗旨。法律援助中心的及时介入,是真正地为农民工做主。

资中县水南镇钎子坟村李渠良:

以木偶剧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很好,老少皆宜,既能给广大群众上一堂极具教育意义的法制课,又能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受教育。

东兴区富溪乡王某某:

感谢市医疗调解中心雷宗文主任以及其他各位工作人员,没有他们耐心细致的调解,我们与医院的矛盾就不可能及时化解。本来我们就因病致穷,如果还要通过打官司来争取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是无法承担的。

医疗纠纷、法律援助等问题备受群众关注。市司法行政系统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中,“发生医患纠纷时找不到解决途径”“不清楚法律援助的申请的条件、程序”等问题特别集中。

对此,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推进法治内江建设,构建“多维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建立1小时法律援助圈,实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与赞誉。

近日,笔者走进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点以及法制宣传基地,探访“多维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如何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对调解患方进行回访,了解司法调解工作实效。

法律援助 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伞”

8月4日下午3点40分,市法律援助受理厅响起电话铃声。

“你好,……好的,……我们马上核实处理。”一名工作人员耐心地给咨询者作出了答复。据介绍,电话那头,是一名在湖北宜昌打工的内江农民工,咨询讨薪问题。

“今天上午,我们已经接待了3批前来咨询的人,还接到咨询电话10多个。”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代平告诉笔者。

市法律援助受理厅是全市100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中的一个。

据介绍,全市共设6个法律援助机构(市级1个,县区5个)。援助机构在12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680个村、257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在工、青、妇、残、老龄委、内江师院、四川女子强戒所、武警部队等单位建立了33个行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

笔者发现,受理厅里的墙上挂着几幅地图,代平指着其中遍布红红绿绿圆点的一幅地图说:“这些圆点均是分布在内江各个县区、乡镇里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建立如此多的工作站意义何在?

市司法局副局长毛挺说:“就是为了让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利用普通的交通工具,在1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服务接待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得到“一站式”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还特别为农民工开通了绿色通道。”毛挺说,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派出法律援助人员参加“3·15”送法下乡、进高墙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和散发宣传资料。

今年4月25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朱世昌率领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内江师院法律服务志愿者40余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在市中区靖民镇场镇及3个行政村开展了“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

援助律师及志愿者对广大村民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1000份,解答群众疑难咨询30余人次;对农村存在的许多常见法律问题,如婚姻、赡养、维权、土地承包、计生、教育、治安等进行了宣讲;对“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中区龚家乡农民工李刚是个典型的案例。

李刚告诉笔者,他与其他100多名农民工于2008年赴外地打工,一年的工钱100多万元,全无着落。在靠自己的力量讨薪无果后,他们申请了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积极奔走下,引起了省上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最终亲自督办。“法律援助让我看到了希望。”李刚激动地说。

调解纠纷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8月4日上午11点,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处理群众的医疗纠纷案件。

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于去年6月3日成立,主要负责接待、审查、受理、市直属及市辖两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调解申请。同时成立的,还有内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7月31日试运行,由30名医疗专家和20名法律事务专家组成专家库,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确保每宗案件调解的权威性。

“从运行到现在,还没有遇到群众或者医院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雷宗文说。据了解,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正在装修办公场地。自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运行以来,在临时办公场地立案69件,已成功调解60件,3件当事人选择诉讼而终止调解,6件正在调解处理过程中。

案件调解期间,医调中心及医调委全体员认真履职,坚持“为医院服务、为患者维权、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只要医院一个电话,患者一个电话,或者接卫生行政部门通知,调解员不管白天黑夜还是节假日,立刻赶赴现场,安抚好患者,从接案、调查、取证、鉴定,到调解、赔付、结案,调解员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

“我的案件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处理得很好,工作人员也很热情,态度很好,政府设置这个机构非常好!”在当事人刘跃芬家里,她对回访的工作人员赞不绝口。

现年57岁的刘跃芬患有腰椎第四椎滑脱病状,到内江某医院就诊后感染,事后她提出赔偿;医院以刘跃芬曾多次就诊其他医院为由拒绝赔偿。经过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刘跃芬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为感谢调解中心的公正调解,刘跃芬特地做了一面锦旗赠予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为民解忧,服务周到。刘跃芬说:“他们调解纠纷后,还在经常关心我,太感谢了!”

法律“七进”

普法宣传形式新颖

市中区临江小区广场上,笔者看到,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栏吸引了人们的目光,引来群众驻足观看。据市司法局副局长康智敏介绍,这是法制宣传栏,也是一个法制宣传基地。

法制宣传进社区应突出一个“新”字。对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创新,一是开拓普法新阵地,利用网站、博客等新兴阵地,展现“网络普法”新时效。二是挖掘普法新载体,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大院等普法宣传阵地。三是成立普法新队伍,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活跃在居民中间。四是创新普法新形式,着力打造资中文化名城木偶法治品牌,把法制宣传融入演出节目中。

“内江市‘六五\’普法,把青少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因此,法律进学校注重突出一个‘活\’字。”康智敏说,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形式注重活泼,在校园开展了自创法制板报评比、自编自演青少年情景剧、模拟法庭、法律大讲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同时,还开展“大手牵小手”、“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系列活动,通过专题法制讲座、“学生带法回家”等形式积极开展与青少年学生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逐步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互为推动、互为补充。

此外,法律“七进”中的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和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也开展得如火如荼。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285场,进乡村活动328场,进社区活动685场,进学校活动171场,进企业371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90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60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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