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七个集体四名个人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通报表扬
(记者 刘小玲)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扬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予以表扬。内江7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表扬。
东兴区、资中县获得“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威远县勤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内江市司法局、隆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称号,黎兆武、张琳、张利聪获得“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肖从亮获得“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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