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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腐败正作风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4年内江市反腐倡廉工作综述

内江日报 2015-02-05 01:26 大字

◇本报记者 吴建军

“党风廉政建设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由省纪委牵头组织,每年两次在全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连续几年来内江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持续上升。在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中,内江市位列全省21个市(州)第6位,比2013年上升4位,首次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反腐是党心民心所向。2014年,内江市高悬反腐利剑,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紧紧围绕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改革开放“三大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廉洁内江、阳光内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牵住“牛鼻子”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内江市牢牢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扎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014年,市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工作领导,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出台全市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逐级“签字背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16名市级分管领导、20余个牵头部门和各县(区)委,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市委定期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定期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度。2014年,市委常委会先后15次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市委和市委办名义制发党风廉政建设文件14个;开展市级领导分片督查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分管范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集中分析督导、“点对点”交办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各县(区)委书记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全委会专题述责述廉;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形成项目化分工、社会化评价、系统化考核的责任制“量化”考核工作模式。

市委书记彭宇行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多次深入基层专题调研督导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松柏切实履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专题研究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深化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工作,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提示卡”制度,坚持半年一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印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提示卡”,激发履责内在动力。将党组织关系在内江的单位全部纳入市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将党组织关系不在地方的垂管部门纳入全市党风政风行风综合测评体系,联动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覆盖”。

市纪委主要领导带队专题约谈县(区)和市级部门党组织、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提要求、打招呼、压担子,传递履责压力。实行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定期分片联系督导县(区)和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区)和市级部门纪检组织定期向市纪委述职述责。

“两个责任”的落实,助推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反腐“零容忍”

案件查办成效凸显

腐败是党肌体里的毒瘤,是社会的公害。惩治腐败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2014年,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扩大)会上,市委书记彭宇行掷地有声地指出:“内江市正处于建设幸福美丽内江的关键时刻,必须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上下更大功夫,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按照“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 的工作要求,内江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市委先后出台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重大案件协调办法等多个制度;建立反腐败协调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2014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抽选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人才,组建300余名跨行业跨部门的办案人才队伍;先后抽调全市执纪执法机关相关人员100余人(次)参与集中办案,收到了良好效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惩防并举,全面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出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办法》、《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分类管理,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341件(次),同比增长52.01%;初核违纪线索914件,同比增长18.1%;立案524件,同比增长14.9%;党纪政纪处分524人,同比增长17.8%,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7件,乡科级干部60件,为33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从查办的这些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总开关\’出了毛病,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扭曲、是非标准异化,滋生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思想倾向,最终滑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刘宏,内江市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高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在工程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李俊明,隆昌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非中共党员),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分管部门相关工程建设、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收受他人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正在按程序办理。

在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比较典型的还有:市中区原区长曾胜甜(已退休)滥用职权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吴小红收受他人现金违纪案,被免去纪委书记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内江市创新办案体制机制,实行重大案件“下查一级”的工作方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

资中县球溪镇原党委书记严华森、水南镇原党委书记郑挺、龙结镇原镇长朱波等乡镇“一把手”在工程建设中违纪违法窝案,分别给予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中区白马镇原党委书记兼内江市人民政府支援白马电厂扩建工程原办公室主任潘志坚严重违纪违法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一桩桩贪腐案件的查处,一个个腐败官员的落马,让全市人民无不拍手称快,既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又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

整治出重拳

正风肃纪成新常态

反腐倡廉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江市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对每一“风”都逐一对照、逐一整改,让新风正气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在全省正风肃纪9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内江市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将“各类检查考核过多、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基层干部不勤不廉作风不正 ”3个突出问题纳入“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范畴,明确正风肃纪“9+3”整治重点。

“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涉及的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需要集中精力解决的‘四风\’突出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戴震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快行动、明责任、实推进。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内江市先后印发了12个专项整治方案,并对照每一个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同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常态化。

一年来,内江市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公安、工商、地税、商务、新闻媒体等部门和特邀监察员,分批组成15个作风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街道)、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抽查,对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基层作风不正、纪律涣散、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扎实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会员卡”、“收送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整治,对典型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838次,查纠问题555个,党纪政纪处分276人,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166个,涉及202人和2个单位。

在查纠的这些问题中,比较典型的有——

市中区凌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赖宗平对一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的行为制止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东兴区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其超利用公款、公车组织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外出聚餐旅游的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东兴区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洪参与、同意职工利用公款外出旅游的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资中县马鞍镇麦子湾村党支部书记樊荣付违规为儿子大操大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资中县水电工程建设站站长何学勇、副站长黎功荣以弄虚作假方式应付考勤、督查的问题,分别给予二人警告处分;隆昌县廉租住房管理所副所长李孝兵、材料股股长蔡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的问题,分别给予二人警告处分;隆昌县龙市国土资源所所长马青山对村民违规建房未认真履行巡查、督导职责的问题,给予其警告处分;威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廖卫东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在非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问题,给予其警告处分;威远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余锡和在某政府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多次违规进入评标室,并违规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工作的问题,给予其警告处分;威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毕玉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疏于监管,致使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构成渎职行为的问题,给予其记过处分。

通过深化正风肃纪,立斩“四风”顽疾,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更加浓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惩腐任务依然艰巨。全市上下一定要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地推进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新常态,为建设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幸福美丽内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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