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内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刘洪伟受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内江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并在2014年12月底以前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下发了《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县(区)、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期整改。各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整改。据统计审计查出问题已落实整改53个;审计提出的建议133条全部予以了采纳;补征上缴及收缴入库各类资金13594.91 万元,清理往来款项100261.2 万元,调整账务384.75 万元,完善规章制度14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4年,市财政局继续深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制定了二次待分配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严格要求各单位将二次待分配项目预算按不低于50%比例列入年初预算或提前预告给两区财政,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今后,市财政局将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细化项目安排,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
2.关于预算收入编制不够完整、规范的问题
一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编制。2014年市财政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求市级部门根据结合部门发展计划和履行职能需要,参考上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将包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教育收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从不同来源取得的各类收入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编入部门预算。2015 年将继续强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审工作。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从 2014年起,对非税收入实行项目管理,预算编报。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外,非税收入(含罚没收入)原则上比照上年完成数编制年初收入计划,并根据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实际需要,核定支出并以项目方式编制支出预算。三是继续提高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2014年将上级提前告知的项目资金编入部门预算或正式发文预告三区。
3.关于未足额提取保障性等资金的问题
截至 2014年 6 月 24 日,已将少计提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补提到位。今后,市财政局将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情况,逐年将少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补提到位。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相关规定足额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
4.关于财政结余结转资金34990.39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目前市财政局正在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下一步,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继续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按照中央、省的有关规定,对市级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结余原则上“一年一清”;对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项目结余,除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本建设和已经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外,一律予以注销,对经审核确需继续安排的项目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项目结余,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
5.关于历年超财力支出挂账数额较大的问题
截至 2014年 8月已归还国库支付中心借出资金5487.61万元。目前,市财政局正对市级单位向财政借出款进行清理,对能够追缴的支出挂账,将继续加大追缴力度,责成借款单位及时归垫;对无法追缴的支出挂账,将根据市级财力状况,逐年安排资金予以消化。
(二)关于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未及时征收税金12296.61万元的问题
截至2014 年10月底市地税局已清缴10985万元,剩余税款将继续追收。
2.关于土地增值税未及时清算的问题
市地税二分局已对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制定2014年全面完成清算工作计划,对未报送清算资料的企业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制发了《税务事项告之书》,要求企业限期开展清算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算资料。
3.关于稽查查补的税款2600.42万元未及时执行入库的问题
市地税稽查局已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截至2014年6月底,已催缴入库1670.42万元,余款尚在进一步催缴中。
(三)关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对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和市文广新局等3个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支出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在2014年预算支出中予以了纠正。
2.关于部门预算尚未全面有效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问题
(1)市交警支队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已将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的门面出租收入和罚没物资款项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2)1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支出预算,超预算、无预算及虚列支出形成的财政支出挂账12926.6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对市级单位向财政的借款进行了清理,对能够追缴的支出挂账,市财政将继续加大追缴力度,责成借款单位及时归垫;对无法追缴的支出挂账,将根据当年财力状况,逐步安排资金予以消化。
(3)15个预算单位财政性收入资金脱离监管,在单位往来中核算或者直接冲减经费支出4548.13万元的问题,截至2014年11月底已收缴入库679.86万元,其余未解缴入库的3868.27万元,一是市国土局土地开垦费 3368.27 万元,市国土局已制定措施将根据土地开垦费收入情况,逐步解缴入库;二是市城管局收取海诺尔垃圾发电土地租赁款 500 万元已直接转给了省国土厅及垃圾处理厂作为土地征收费用。
3.关于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未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1)相关预算单位已加大公务卡的使用力度,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
(2)市技工学校已纠正了违规支付生源组织费的问题。
(3)3个单位无依据收费111.86万元的问题,市技工学校收取学生信息技术费16.08万元,已退还给学生;市文广新局及下属单位无依据收取“传输监测费”等和市运管处无依据收取企业宣传费用,已停止收取。
(4)市水务局和市农业局及下属单位机关经费挤占专项资金138.34万元的问题,已作账务调账。
(5)市交警支队的干警接待站清算后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已纳入支队机关财务统一核算。
(6)部分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整改,强化了财务管理,加强了票据审核把关,对累计挂帐超10年以上帐龄的往来款项已向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做了报告,加强了固定资产及处置的管理。
(7)市粮食局对土地投资及收益488.10万元,已作了挂帐处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审减的工程投资18807.51 万元,相关被审计单位已对上述审计核减事项进行了整改落实,调减工程价款,调整超范围、超标准的工程待摊投资。
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完善了相关手续。被审计单位在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制定措施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履行项目追加投资的审批手续,执行项目财评制和招投标法规,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与工程财务上的衔接,严格费用的审核把关,杜绝超付、错付工程款。
市政府第六届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江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印发执行。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拨付、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2.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除东兴区有28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清退的过程中外,其他问题已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纠正。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相关县(区)责任部门已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特别是涉及到工程质量问题,审计发现后,相关单位已及时整改完毕。
(二)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不合规,配套资金到位不足、不及时、未纳入专户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基本整改到位。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年度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延伸审计后,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明确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针对单位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如市交警支队制定了《公务活动接待管理规定》、《涉案财务管理制度》、《民警(职工)轮岗交流办法》等6个内部管理制度,资中县法院制定了《资中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管理规定》,威远县法院制定了《刑事案件赃款、赃物管理办法》和《财产刑执行规定》等制度。
五、产业园区投资绩效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内江经开区对审计查出的自行扩展园区管辖范围、经济发展成果不准确、招商引资行为亟待规范、土地管理政策执行不严格、园区财政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涉及土地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积极与市国土局衔接,补办了用地手续,对违规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已进行了清理;涉及管委会所属公司多计资产的问题,管委会已督促兴元公司调整了账务;涉及园区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和管委会上报的招商引资数据严重失真问题,管委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内江市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本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担保公司对托管资金进行了清理,补足了协议托管金的差额部分;加大了对托管资金使用方面的管理力度,纠正了超范围使用托管资金的情况;发放委托贷款2400万元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和在同一家银行多头开设托管账户的问题已分别于2013年12月、2014年3月予以了纠正。
2.关于业务经营方面的问题。担保公司已经逐步减少了对非固定收益类投资的限额;个别企业担保余额超限额已经纠正;签订不合规的反担保协议2200万元已经到期,自然解保。
3.关于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担保公司已于2014年1月8日全部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36.02万元;对无依据收取担保评审费予以了纠正。
(二)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确认河道沙石开采租赁费收入221.85万元的问题,内投集团已按规定调增收益以及应交税费等科目。
2.关于挤占专项资金24.56万元的问题,内投集团已作账务调整,调增了专项应付款。
3.关于未及时使用财政专项资金1700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目前已经用于内安路城区段、羊子岩大桥及麻柳坝大桥的建设前期费用。
总体上看, 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效果明显好转,这是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结果,也得益于市人大的监督,更是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体现。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审计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强化查出问题的整改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促进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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