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国税局通知为严格执行已出租出借的办

内江日报 2013-12-18 04:03 大字

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国税局通知,为严格执行“已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到期后不得续租”的规定,我局将按期收回于2013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的翔山路24号范围内1-26号办公用房(门面),不再续租。请各承租户给予理解支持,按照《房屋租赁协议》条款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通告。

内江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17日

新闻推荐

全力支持和促进内江进一步开放成都海关领导到内江市调研

(记者马越)12月18日,成都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杨泽军一行,来内江市调研企业进出口业务,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困难的具体措施。调研组来到巨腾(内江)资讯配件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并听取...

内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内江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