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四桥一路”年费的退款公告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办理“四桥一路”年费的退款公告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12]72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四川全省所有还贷二级公路停止收费,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安排,现就2013年已缴纳“四桥一路”车辆通行费和资中沱江大桥2013年年费的车辆,办理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款时间、地点:已缴纳2013年四桥一路年费的所有车辆,请于2013年11月4日起至2014年2月3日止(每周一至周三),到内江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办公大楼(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88号)二楼财务科办理退款,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退款手续:车主本人须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车辆属于单位所有,经办人还需带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2013年的“四桥一路”车辆通行费或资中沱江大桥2013年年费缴纳发票原件、缴讫证。
咨询电话:0832-2267493
敬请相互转告。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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