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覆盖 严推进 深落实 准测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千企万人”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长戴震就2013年测评工作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吴明
根据市委六届93次常委会议决议,今年11月至12月,将对147个市级部门开展“千企万人”综合测评。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千企万人”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长戴震。
问:您好,请您介绍一下内江市“千企万人”综合测评构建的背景和过程。
答:自200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连续四年组织开展了测评机关行政效能活动,特别是2012年的“千企万人”测评机关行政效能暨部门行业政风行风活动得到了省上相关部门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作风的转变,形成了内江独有的“千企万人”测评作风效能品牌,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为切实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改进作风的要求,打造“廉洁内江”、“效率内江”、“阳光内江”,今年2月份,市委常委会六届第71次会议决议,要使测评工作“更科学、更有说服力、认同度更高”,努力做到“广覆盖、严推进、深落实、准测评、结果实”。从3月份开始,我们组织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市目督办等多个部门对今年的测评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提出了今年“千企万人”综合测评实施意见,并经市委六届9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问:请介绍一下“千企万人”综合测评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答:对市级部门的“千企万人”综合测评,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效能暨政风行风、工作实绩等多个测评内容。测评工作由市测评领导小组牵头、测评办公室组织协调、委托第三方(市统计局)独立实施测评。测评方式为分类分卷测评,即根据被测评部门(单位)的性质、职能职责和参评人员范围分为党群、非经济类,行政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类,52个党群、非经济类部门(单位),由市级领导、市级部门、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共1500余人对各部门进行综合测评。69个行政管理类部门(单位)和26个公共服务类部门(单位),由从企业法人代表中抽取的1000余人;从市级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市纪委委员、纪检监察信息员、社会团体、政务服务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社会群众中抽取的10000余人,对各部门进行综合测评。
问:今年对市级部门的“千企万人”综合测评与往年的“千企万人”测评机关行政效能暨部门行业政风行风活动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今年的“千企万人”综合测评是在原“千企万人”测评机关行政效能暨部门行业政风行风活动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在测评内容上进行了整合、在被测评单位上做到了全覆盖。“千企万人”综合测评不仅包含了对作风效能、政风行风的评价,还包含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评价。被测评单位也由原来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级行政机关和具有垄断性的、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扩展到党群、非经济主管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目标绩效考核测评、“千企万人”测评机关行政效能暨部门行业政风行风活动所涉及的147个部门(单位)全部纳入了被测评范围。
问:今年测评工作开展的时间和步骤是怎样安排的?
答:“千企万人”综合测评将在今年11月至12月开展。测评分为5个阶段实施。一是测评调查准备阶段,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主要工作是制定测评方案、印制测评问卷,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执行人;组织业务培训。二是测评调查实施阶段,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25日。主要工作是实施测评问卷的调查、回收。三是测评问卷审核阶段,时间为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是测评问卷的初审、复审,问卷编码,数据录入。四是测评调查数据处理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主要工作是对问卷进行审查和计算机录入,并对已录入的数据按一定比例抽取核查。五是结果分析及审定阶段。时间为12月11日到12月30日。主要工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测评报告》、领导小组审定测评结果。
问:今年的测评结果如何运用?
答:今年测评结果运用既可分类运用又可综合运用。测评结果既可作为部门(单位)、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的考核指标,又可综合评出“最满意”、“最不满意”单位予以奖惩。
一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今年《内江市市级部门绩效管理办法》,测评结果在市级经济部门的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中占10分,在市级党群、非经济部门的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中占20分。测评结果经折算后分别计入各部门目标考核分值。
二是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2013年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测评结果在对市级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占25分。测评结果经折算后分别计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值。
三是评选“最满意单位”和“最不满意单位”进行奖惩。对党群、非经济部门(单位)中的最满意和最不满意单位不进行表扬和惩处,但要作为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当年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分类奖惩。行政管理类取前10名,公共服务类取前5名,作为“最满意单位”;行政管理类取后3名,公共服务类取后2名,作为“最不满意单位”。“最满意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牌;向社会公布、通报表扬;作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和记功的重要依据。“最不满意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垂管单位的测评结果、排位和建议意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问:如何确保测评活动的公正公平和纪律?
答:今年的测评调查实施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市纪委(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为体现测评的公正公平性,市统计局的测评分值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但不进入“最满意单位”和“最不满意单位”的评价考核。同时,成立内江市“千企万人”综合测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分测评调查组和测评调查监督组。测评调查监督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英担任,并邀请特邀监察员参与调查测评阶段的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为测评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问:对参评人员和被测评单位、组织实施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希望参评人员行使好评价权,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对被测评单位作出评价,不填“人情票”、“关系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内江市的党风廉政建设、政务环境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各被测评单位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测评,主动查找自身不足,绝不允许拉票、搞“勾兑”。
组织实施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四项”工作标准:一是工作推进要“严”。工作时间、环节、宣传、步骤、数据的汇总、分析、总结要“严”;二是回收率要“高”。尽力做到不重不漏、力争做到百分之百回收;三是数据统计要“准”。要准确、不出错;四是测评报告要“实”。要客观、全面、准确把握,用数据说话。工作中要严格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违规操作、不准违反参评人员的意思表达、不准泄露统计过程中参评企业和群众反馈的信息及工作秘密。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被测评单位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按照相关要求和工作纪律组织开展测评活动,确保测评结果的真实性。
同时,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测评工作予以监督和建言献策。市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室)监督电话:0832-2380000,20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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