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江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
2013年内江市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3年第70号公告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内江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 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内江市金属再生利用公司、内江市供销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符合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材料
1.《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月31日每周五上午。
四、办理地点
内江市商务局五楼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东兴区太白路49号)。
五、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邓秋红13890574375
市财政局倪 珩2272545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商务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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