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回来不守规矩在外“乱跑” 隆昌一男子被拘10天
4月5日,隆昌市公安局依法对不按规定居家隔离的上海返隆人员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介绍:陈某,男,四川省隆昌市人,3月30日晚从上海市返回隆昌市家中。陈某向所在村委会进行了报备,工作人员告知其从中高风险地区回隆,必须居家隔离七天、健康监测七天,陈某虽口头答应,但未严格执行。3月31日至4月1日,陈某多次与朋友前往隆昌城区餐饮店就餐、酒店住宿、歌城唱歌,在公共场所进出未扫码。4月2日,陈某到医院做核酸检测时发现已被确定为黄码人员,其仍未及时返回家中隔离,还在外就餐。
隆昌市疫情防控人员介绍:4月4日接到通知,陈某从上海返乡时,乘坐的航班中有一人确诊为新冠病例,陈某属于密切接触者。由于其不按照村委会要求,严格遵守居家隔离防疫措施,在判定为密接后,造成有其次密接人员30余人被隔离,其活动过的多家营业场所被暂停营业,给隆昌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重大风险。
4月5日,隆昌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目前,已对陈某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隆昌市公安局提醒:
内江市外来(返)隆人员,抵达隆昌后2小时内,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或通过“甜城个人主动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
中高风险地区返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备,并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凡是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居家隔离期间外出,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最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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