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荣昌实现“家门口”异地消费投诉
四川经济日报内江讯 (代伟 陈梨媛 记者 毛春燕 李弘)近日,隆昌市、重庆荣昌区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署了《荣昌隆昌两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正式建立联合异地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今后,两地消费者在隆昌、荣昌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本地实现异地消费投诉。
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一种体会,即异地消费维权难。之所以“难”,既是因为消费者在外地人生地不熟,也是因为处理消费投诉遵循的是属地管辖原则。不过,隆昌市、荣昌区建立联合异地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后,让消费者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投诉问题。
“比如,隆昌市民在荣昌购买商品时发生了消费纠纷,可以就近向隆昌消委会投诉,不再像从前一样还必须回到荣昌进行投诉。”隆昌市工商局副局长黎长久进一步解释道,隆昌消委会对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购物凭证、合同、协议等进行核实后,直接就将投诉材料移送荣昌消委会,这样大大减少了消费者往返两地的成本,极大地提高了消费纠纷处理效率。
据了解,下一步,隆昌、荣昌两地消委会还将充分共享消费投诉维权工作信息,扩大异地消费纠纷处理圈,积极探索消费维权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妥善处理好消费争议、纠纷,促进成渝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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