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审计局:“三责联审”监督领导干部廉洁履职
坚持以“六举措”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今年以来,隆昌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突出监督重点,落实整改措施,运用“三责联审”监督领导干部廉洁履职。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在继续实施《隆昌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修订了《隆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对成员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和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全市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协作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一方面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另一方面加强审计部门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每个项目向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函取举报线索,充分掌握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反映和评价,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
开展“三责”联审,强化监督力度。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三责联审”工作组,同时进驻被审计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分别实施被审计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用人、用编、用财、行权各方面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效能。
优化项目安排,积极整合资源。一是积极构建经责、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财务收支、机构编制等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审计质效有力提升,问题查核更加深入。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以及纪委、财政等相关单位的巡查、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达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聚焦中心工作,做实监督重点。在继续关注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治理方面的审计力度。
狠抓整改落实,扩大成果运用。审计中,要求被审计单位严肃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以“清单制+责任制”,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范皓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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