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一对老夫妇购买别墅,交完全款才发现合同中有不利条款 部门认定:开发商侵害消费者权利,全额退款

南国早报 2021-03-17 13:53 大字

刘女士夫妇向市场监管人员赠送锦旗。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南国早报记者赵劲松

去年10月,刘女士夫妇在南宁市武鸣区一楼盘购买别墅,开发商要求交完全部房款才可以查看合同样本,不料,他们付完钱后发现,所购项目地块已被抵押给银行,或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于是提出退款。对方非但拒绝,还放话“随便去投诉”。经南宁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开发商已将购房款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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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53万元买别墅养老,交全款前不得看合同

刘女士夫妇是崇左人,几年前从单位退休。去年10月,两人看到武鸣区某楼盘的广告,加上有朋友在推介,于是打算买一套房产养老。在朋友及子女的陪同下,他们先后3次从崇左赶到武鸣看房,最终看中了一套总价153万多元的别墅。

刘女士说,去年10月25日,她与该项目开发商签订了《定购协议》并交纳了1万元定金。根据双方约定,除定金外,购房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分3期支付完包括8万元“团购费”在内的全部房款。对此,她和家人都没有异议。不过,她多次提出想查看合同文本,销售人员都以“公司有规定,没交完房款前不能看”为由拒绝。

今年1月16日,刘女士来到该项目售楼部,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115万元。“交钱前我再次提出看合同,销售人员还是没有同意。”她说,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她和家人还是交完了房款。此时,销售人员才拿来合同文本供他们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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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产地块被抵押,购房者欲退款遭拒

“我们在看合同时才发现,所购买别墅的地块已被抵押给了银行,但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开发商都未提及此事。”刘女士说,这意味着开发商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如果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破产无法还贷,土地都将被银行拍卖,购房者所购的别墅按法律规定也将与土地一起被拍卖。

她和家人查看了开发商的企业信息后还发现,这家公司刚成立3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当时心里很慌,觉得开发商资金实力不够雄厚,购房确实有很大的风险。”他们认为,开发商故意隐瞒这一重大事项,误导购房者,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对消费者来说是欺诈。因此,她拒绝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立即退还房款。

然而,销售人员称,购房款已交到公司总部,退款需要领导同意,而且退款流程复杂、周期很长。经协商,对方只答应2个月后退回最后一笔房款,此前交付的37万多元则拒绝退还。

“销售人员让我随便去投诉,他们不怕。”刘女士说,1月17日,她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投诉,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寝食难安,“那笔房款差不多是我们一辈子的积蓄,无法退款让我们心里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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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介入,购房者获全额退款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稽查局局长粟启明说,接到刘女士的举报后,执法人员于今年1月21日赶赴武鸣进行调查,发现开发商确实存在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遂向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1月28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调解,开发商认识到了错误,和刘女士签订了《投诉调解书》,同意于4月13日前将房款全部退回。3月12日,刘女士收到了退款。16日,她和丈夫专门赶到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向工作人员送锦旗表示感谢。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货不对板……长期以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粟启明表示,开发商要依法依规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重要的信息要科学、公正、客观地告知消费者。同时,消费者也要注意,在购买大件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充分、全面地了解相关商品信息后再作出购买或付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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