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9日南宁市小学新生报名 家长注意了,各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时间和方式各有不同
南宁市小学新生报名将在7月8日、9日进行,家长给孩子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昨日,本报记者为您一一打探。同时,记者从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等教育局了解到,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时间和方式上,各城区有所不同,家长们要看仔细啦!
■招生对象
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1.具有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原则
本市户籍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③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青秀区
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材料
●招生安排
6月10日(周六)上午9时,在城区学校宣传栏、青秀区政务信息网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7月8、9日(周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城区户籍学生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7月16日(周日)上午9时,将核准后的城区户籍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入学通知书,公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8月21日,对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名须知
1.城区户籍学生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随迁子女
今年,青秀区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材料。其中,住在仙葫片区(埌东汽车站以东)的,递交材料地点为彩虹路小学;住在埌东汽车站以西的,递交材料地点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共和路小学、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的优先安排入学。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良庆区
随迁子女6月28日至7月9日报名
●招生安排
6月11日,城区学校张贴招生简章。
7月8日、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城区户籍学生报名,地点为城区各学校。
6月28日至7月9日(每个工作日及7月8、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随迁子女报名,地点在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德政路20号)。双号日为初中七年级新生申请日,单号日为小学一年级新生申请日。地点在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德政路20号)
●报名须知
1.城区户籍学生
在地段学校就读。如公办学校班额所限,原则上按以下3项顺序优先安排,城区教育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剂到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①适龄儿童户口、家庭住址均在良庆区建成区的(以法定监护人购房或建房时间先后排序,下同);
②适龄儿童户口在南宁市各城区建成区,家庭住址在良庆区建成区的;
③适龄儿童户口在南宁市各城区各乡镇,家庭住址在良庆区建成区的。
2. 随迁子女
良庆区列出了8项随迁子女优先分配的条件先后顺序和需提供的证件,详情请咨询城区教育局。
西乡塘区
随迁子女优先入学按5项条件排序
●招生安排
7月8日、9日每天8:30—11:30、15:00至17:30,随迁子女和城区户籍学生同时报名,在家庭居住地所属地段公办学校报名。
●报名须知
1.城区户籍学生
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市区常住户口(武鸣区除外)。按就近原则分配,学校优先录取有独立产权房、且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生源。如地段学校学位不足,调配到就近相邻学校。
①有房家庭。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
②无房家庭,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包括三代同堂家庭),可按家庭实际居住地(含长期租住)就近入学。
2.随迁子女
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则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购买学位。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优先入学条件有5项: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获城区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证件(按级别排序);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乡塘辖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3项材料之一,按购买、办证、交房时间先后排序;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乡塘辖区内经商或工作时间越长越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缴纳社保凭证(父母双方工作年限累加);
④独生子女证、农村双女结扎户(按办证时间先后排序);
⑤在辖区内居住时间长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居住证记录,由西乡塘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为准。
兴宁区
随迁子女和城区户籍学生同时报名
●招生安排
城区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报名时间都在7月8日、9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报名须知
1.城区户籍学生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到所在服务学校报名。学生户口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如是三代同堂家庭的(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需配合学校查询家庭成员的无房信息。
2.随迁子女
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暂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报名,兴宁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按就近原则分配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
江南区
随迁子女辅证材料优先入学排序
●招生安排
7月8日、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随迁子女和城区户籍学生同时报名,报名地点为居住地所属服务地段公办学校。
●报名须知
随迁子女按就近原则就读,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的则安排到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随迁子女辅证材料优先入学排序,但不作为必检材料,仅作为优先排序核查和存档。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获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证书,按级别排序;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辖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3项材料之一,按购买、办证、交房时间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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