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社保覆盖面 织就百姓“幸福网”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治,这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生活的重要指标,更是百姓心中的美好愿景。
为了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南宁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覆盖面逐步扩大,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到位
提高百姓幸福指数
“一辈子在家相夫教子,没想到老了还能领到国家发放的‘退休金’。”家住青秀区的覃瑞金欣慰地说。两年前,她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愿多交了15年。60岁开始每个月按时领取养老金,并且养老金每年都按一定的百分比提高,现在每个月可领到2000多元。
70岁的上林县居民吴钟山在2017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2017年以前如果要看大病就得去市区里的大医院,看病住院医疗费用都得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再回镇卫生院报销,不仅手续麻烦,还给家庭增加了经济压力。现在有了医保,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费,不仅方便,还减轻了负担。
截至今年6月,南宁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为371.62万人(职工养老150.30万人,居民养老221.32万人),覆盖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群体的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老有所养”的全民养老格局进一步夯实。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也达到了692.1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1.2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0.9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8782人。全市城乡居民实现了“同城同服务、同城同待遇”。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历史性解决了农村居民长期以来跨县(区)就医的“跑腿”“垫费”难题。
此外,南宁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7.4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2.35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征缴收入38.90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0.62%,各类人员公平参加社会保险。
稳步推进
积极落实全民参保计划
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做好“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相关要求,人社、医保部门积极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南宁市社会保险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精准扩面。
南宁市相关部门通过上门宣传政策、约谈单位负责人、实地稽核等措施,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工作人员情况,及时纠正一些单位不参保或不全员参保的问题;针对企业逃避参保义务的情况,加大力度宣传普及社保法律知识,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督促企业自动履行参保义务。
南宁市建立全民参保计划长效机制,打通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依托“六证合一”,将进行工商登记企业直接纳入参保登记范围;通过“智慧人社”信息系统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实时提醒和跟踪服务,积极推动进城农民工等城乡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大力推行社保业务“自助办、网上办、掌上办”和“一门式”办理;积极落实降低企业缴交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增强企业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动力。
此外,市医保部门指导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对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联系,(下转2版)
(上接1版)定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工作。
积极探索
让更多群体享受改革红利
目前,部分职业人群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或中小微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快递业、外卖业、代办服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率较低。
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南宁市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法定人群纳入参保范围,将快递业、外卖业等新业态从业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另外,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南宁市指导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动员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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