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夫妻债务 看法官怎么判
A
丈夫买房送“小三”
妻子起诉法院判返还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谭淑丹) 丈夫在外养情人,不仅给对方买了一套房,还不断向对方账号转钱。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与“小三”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丈夫给“小三”的赠与无效。法院判决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丁某与彭某这对夫妻早年离开家乡,来到南宁经营家族生意十余年。2016年,丁某无意间在彭某朋友的微信朋友圈发现,彭某带着女子曾某到武汉参加朋友聚会。丁某向彭某质问,彭某极力否认他与曾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2018年2月初,丁某偶然间得知彭某为曾某购买的房屋支付了首付款,并多次向曾某的银行账户转款。了解事情真相的丁某伤心欲绝。至此,彭某才承认其与曾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丁某要求曾某退回彭某赠与的钱款,与曾某多次协商无果后,丁某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返还彭某赠与的钱款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与彭某系夫妻关系,彭某未经丁某同意,私下赠与曾某钱财,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与社会道德,侵害了丁某的民事权利,因此彭某对曾某的赠与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法院一审判决彭某对曾某的赠与无效,曾某返还丁某103000元及相应利息。
B
丈夫欠债无钱还
妻子连带偿还欠款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韦姗婷 温晓晖)丈夫覃某借了别人的钱,通过法院调解,承诺还钱,同时妻子莫某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过,因夫妻俩拒不还款,执行法官上门要求履行调解协议,最终,莫某偿还了第一期欠款。
莫某是上林县一私立幼儿园女教师,丈夫覃某曾于2017年9月向李某借款5.6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调解结案:覃某承认欠李某5.6万元,并承诺于2018年1月起分期偿还欠款;同时,莫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然而,调解协议签定后,第一期约定还款的时间已过,覃某夫妻两人还是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原告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覃某夫妻两人,督促他们尽快履行判决,但两人仍不为所动。法官经多方查询,覃某名下无银行存款,夫妻二人也无不动产登记。
6月26日,执行法官来到上林县某幼儿园要求莫某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但是,莫某情绪比较激动,认为借款人为其丈夫,自己没钱,不应承担还款义务,甚至指责法官“铁石心肠”,欺负一名弱女子。
在反复劝说无效后,执行法官遂决定对莫某采取强制措施。莫某当场哭了起来,并表示愿意偿还第一期欠款1.7万元。当天下午,莫某就到银行缴纳了第一期欠款及利息共计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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