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小金库 上林一干部受审
今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通过少用多报或虚开发票,将财政资金套出后存入小金库,之后领导与下属协商私分。日前,南宁市上林县法院开庭审理覃健成涉嫌贪污一案。覃健成案发前曾任上林县政协秘书长,被控与上林县政协原主席吴伟山等3人私分单位小金库中的13万元。
案件涉案人员,还包括上林县政协法制提案委原副主任潘洁(曾任该单位出纳)、上林县政协原会计蒋慧芬。
上林县检察院指控,2013年间,覃健成得到上林县政协原主席吴伟山(另案处理,已判刑)授意,伙同潘洁、蒋慧芬(两人另案处理)到有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县城印刷厂、轮胎店、酒店以及文体用品店,以少支多开或虚开发票的方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存入单位小金库。
2014年春节前一天,吴伟山得知单位小金库存余28万元后,召集覃健成、潘洁、蒋慧芬等人一起商量,四人共同私分其中的13万元。覃健成提出分配方案,得到吴伟山等三人同意后,吴伟山分得4万元,覃健成、潘洁、蒋慧芬各分得3万元。
覃健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罪名无异议,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异议。
他称,起诉书指控他向吴伟山汇报单位小金库有存款,后者才召集他们几人开会商讨分钱,这与事实不符,“潘洁和蒋慧芬每月向吴伟山汇报小金库的收支情况”。
覃健成称,检方指控他拿出分配方案,这亦与事实不符。他称,当时吴伟山已从县政协主席调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临近春节前的一个晚上,吴伟山回到单位召集他们三人开会,吴伟山询问得知小金库结余28万元,于是提出从小金库拿出13万元进行私分,他拿6万元,另3人平分7万元。有人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几天后,吴伟山再次提出方案,即以4、3、3、3的比例分配13万元。该方案得到覃健成在内的三人同意。
对覃健成的辩解,公诉人宣读吴伟山的供述称,他到上林县政协担任主要领导后,授意财务人员设立了小金库。2011年和2012年两年,小金库存放的资金先后由单位职工一起私分。2013年底,覃健成向他请示,小金库户头大概有13万元结余。他以单位一起分容易人多嘴杂为由,授意与覃健成、潘洁、蒋慧芬进行私分,他从而分得4万元。
法院未对案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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