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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网名写欠条?欠妥!

玉林晚报 2017-04-19 15:09 大字
与北流女网友见面后借出2.8万元,广西上林县的男子石某再也找不到当初借款的女网友身影,千辛万苦找到后却差点把借出的钱打了“水漂”:源于自己写的欠条署名用的是网名。近日,该起本应被驳回的诉讼请求,在北流市法院法官的多次调查证实下给予了法律支持,并为借出款项的石某追回了欠款。

网聊遇上妙龄少女,“老青年”豪爽借出2.8万

2015年10月,年近40的石某与同在广东打工年方二十的北流少女李某在网上认识。在网上聊天中,石某以两人是广西老乡为由迅速拉近了距离。网聊几次后,双方便约定在广东长安的万科广场见面,然后一起逛街、购物。

期间,石某买了一套衣服给李某,而李某也没有推辞。两人关系迅速升温。一个星期后,李某打电话给石某称,自己的父亲生病住院,想向石某借款5000元。豪爽的石某毫不犹豫,当天便从东莞领到钱后马上搭车赶到长安,并当面把钱交给了李某。过了几天,李某又以父亲治病的钱不够,需要再借5000元。一个星期后,李某再次找到石某,说其父亲病情加重,需要动手术,再次向石某借款18000元。反反复复几次,怜香惜玉的石某均满足了李某的请求,在没有要求写借条的情况下,将钱借给了李某。

2015年12月底,李某的电话开始打不通了。石某开始怀疑自己遇上了“女骗子”,郁闷焦急中四处寻找无果。2016年1月,石某终于拨通了李某的电话。李某再次向石某诉苦,说她母亲的脚受伤了,让石某汇700元钱给她。“热心肠”的石某忘记了之前的所有顾虑,按照李某的要求马上把钱汇到了她的账户内。

拿到钱后少女玩“失踪”,用网名借款致维权碰壁

因李某不肯露脸,石某便到李某经常出现的地方去找她,几经蹲点等候,终于在长安的沙浦头找到李某。对于之前的债务,李某对此有些推辞,无奈的石某便将李某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经过民警的调解,李某写好欠条给石某。但自从双方在派出所一别后,石某就一直找不到李某了,无奈之下只好到李某北流老家向北流市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归还28000元。

法院立案后,遇到了种种困难。把相关的法律文书按照被告李某身份证的地址邮寄送达,结果被退回,确认无人签收。随后上门送达,也找不到李某本人,也找不到其成年家属。同时,法官在核实后发现,石某提供的借条上写的债权人是“万某”,而非身份证的“石某”。

法官调查证实身份,本应被驳回的诉讼请求获支持

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法院启动了调查机制,并到当初双方立写欠条的派出所去了解情况。法官查看当初派出所在处理该起案件时的笔录和视频资料,最终证明欠条上的“万某”正是石某。经证实,法官终于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双方在交往时,石某告知李某自己网名为“万某”,李某也一直不知道石某的真实姓名,而在立写借条时,双方按照习惯,将债权人写成了“万某”。为解决双方矛盾,法官找到李某的父亲进行反复劝导,最终李某的父亲同意将该事项告诉其女儿,并从中做调解。

2017年3月,李某主动到法院找到主办法官,并要求提供原告起诉的相关法律文书。法官经详细询问后得知,李某陈述的情况与原告所起诉的情况一致,并且与广东某派出所的笔录相吻合,当时李某确实不知道万某的真实名字是石某。经李某辨认原告的照片及本人,再次确认“石某”就是欠条中的“万某”。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李某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当天将1000元归还给原告石某,余款从2017年4月起每月归还3000元给石某,直至还清之日止。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良霞 李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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