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付抚养费 法官耐心调解
本报讯 (记者 蒋爱云 通讯员 周义杰陈燕)上林县的覃某与前妻石某离婚后,被判支付孩子生活费每月300元,但覃某拒不履行。近日,上林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融情于法,成功执结了这起离婚抚养费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覃某与申请人石某因各种原因,双方协议离婚。由于抚养费问题,石某将覃某诉至法院。上林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覃某应向石某支付孩子生活费每月300元,从判决生效之月起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经过走访调查,负责该案的卢法官得知覃某长年在广东打工,很少回上林老家,打电话也是鲜少接听。卢法官便通过手机短信,将案件情况、涉法的利害关系告诉覃某。覃某终于有了回应,后来主动打电话表示一定将执行款交清。他表示,他的态度源于这次失败的婚姻,曾一度消沉不愿面对,希望法官原谅他的不配合、不理睬;同时感谢卢法官一条条短信不厌其烦地劝解,使他终于有勇气走出失败婚姻的阴影,履行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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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上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