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一灭门案罪犯昨伏法
今报南宁讯(记者段钦中 通讯员孙晓梅 李升云)1994年4月17日,上林县发生一起灭门惨案,一名丧偶妇女及其3个年幼孩子被人杀害。11月4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被告人黎旭雄执行死刑。
上林县农民黎旭雄(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被害人周某某(女,被害时30岁)存在感情纠葛。1994年4月17日凌晨,黎旭雄携带一把折叠刀潜入上林县白圩镇白圩街周某某家卧室,趁周某某熟睡之际,持刀连续猛刺周的胸、腹部。周某某10岁的长女钟某娟闻声从客厅进屋,黎又持刀连续猛刺钟某娟的胸、腹部,致周某某、钟某娟死亡。随后,黎旭雄走到客厅先后将周某某6岁的次女钟某丽和3岁儿子钟某某残忍杀害并潜逃外地。2012年,黎旭雄被抓获归案。
2014年7月南宁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黎旭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黎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黎旭雄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予以核准死刑。
新闻推荐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上林县公安消防大队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一消防员志愿身穿“大圣”盛装,向群众传授识别消防产品真伪优劣的方法,提高对消防产品的鉴别能力。今报通讯员方达力摄...
上林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上林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