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十年欠款一朝结

南宁日报 2015-06-15 09:34 大字

上林县法院执行法官为11名家属发放执行款。(上林法院 供图)

上林县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托执行信息平台,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联动,推行阳光执行,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保民生、晒公开、促公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谢谢法官,没有你们,我想再过10年我们也领不回赔偿款。”在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被成功执行后,申请人周某感激地说。

2002年9月24日,在宾阳至上林二级路白圩路段,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微型车内4人死亡,11人受伤。2003年,经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裁判,判决货车司机覃某、车主黄某赔偿事故受害人损失共计25万余元。

可判决下来后,司机覃某、车主黄某并未主动如期进行赔偿。上林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发现被执行人司机覃某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因交通肇事罪正在狱中服刑。另一被执行人,车主黄某则下落不明,除事故车辆外,只有一辆黄某所属的东风货车可供执行,但该车因损毁严重,在拍得1.2万余元后已悉数分配发放给受害家属。

为了找到黄某,法官多年努力均无所获。在获知该案另一被执行人司机覃某出狱消息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覃某家中,经过多次动员、教育,覃某的家人表示愿意替覃某还上这笔钱款。

同时,在法官努力调解下,受害人家属也与覃某达成了执行调解,受害人家属承诺覃某偿付20万元后就不再追究其责任,余下2万元由车主黄某全部承担。去年,11名家属终于领回了被拖欠长达10年之久的执行款。

阳光执行效果佳

为更进一步落实阳光司法,提高司法透明度,保证执行环节公开公正,上林县法院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参与监督执行一起排解妨害纠纷案件。在各方协助下,该院当天成功执结此案。

当事人韦某和梁某是多年邻居,长期以来双方出入共用一条村道。2012年8月至10月,梁某先后两次故意用火砖在韦某家门口砌起了一道墙壁,堵住韦某进出家门的通道,严重影响韦某的生活、生产秩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韦某一纸诉状将梁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被告梁某将其在韦某家门口所砌墙壁拆除,并恢复道路原状。

判决生效后,梁某拒不履行判决。去年2月,上林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在法院多次动员、督促其履行判决无果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参与监督执行。在执行现场,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村干一道耐心对梁某进行说服教育,最终,梁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在执行笔录上签字,配合执行。

联动释法树公信

因自家房子的排水、采光问题,上林县塘红乡的蓝某与邻居蓝某某发生激烈纠纷,两家人势同水火。最终,蓝某将蓝某某告上了法庭,上林县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蓝某某拆除其房屋护土墙及过道影响原告排水、采光的部分。

然而,判决生效后,蓝某某拒不履行裁判。去年9月,经蓝某申请,上林县法院受理了此案。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督促双方保持冷静,理智对待,不要再激化矛盾。与此同时,法官联系到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该村村委干部,借助他们的力量,从法理、人情角度对被执行人蓝某某进行教育。

经过法官多方努力,以及在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干部、村中长辈协助下,执行障碍被一一排除。今年1月16日,在双方当事人及当地多名群众见证下,执行法官根据裁判文书,为当事双方厘定边界,拆除妨碍,成功执结此案。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始终站在中立地位,适时释法析理,让双方当事人都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新闻推荐

上林国税干部深入个体户开展税收调研韦覃江韦金娜摄今

上林国税干部深入个体户开展税收调研。(韦覃江韦金娜摄)今年以来,上林县国税局按照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坚持“适应新常态,激发新活力,采取新思路”,打造高效、和谐的征纳环境,努力提升国税部门...

上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上林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热门评论十年欠款一朝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