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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为爱执迷 今日公堂对质 男子冒充警察骗走痴情女34万余元

南宁晚报 2015-04-29 06:42 大字

法庭上,阿莲(化名)再次见到了昔日恋人,她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但说话时颤抖的声音显露出她的爱与恨交织。昨日,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冒充警察与受害人阿莲交往,其间以各种理由先后诈骗受害人34万余元。

陪同乡聚会落入爱情圈套

阿莲家住上林县,她第一次见到李某是在2012年5月3日,那天她和同乡一起来南宁市区见网友小陈,李某则是小陈的朋友。随后一行4人前往KTV唱歌,小陈还热情地向阿莲介绍称,李某是公安局的领导。

唱歌结束后,4人互留了电话便各自返家。实际上第一次见面时,阿莲并未对李某留下太深的印象,因为生于1965年的李某比阿莲年长14岁,加上身高不足1.6米,阿莲仅把他当作普通朋友。第二次见面却让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大约一个星期后,李某和小陈驱车来到上林,邀请阿莲和朋友一起到大明山玩。见面时阿莲便注意到李某穿了件短袖警用训练服,还在车上看见了手铐和手枪。游玩归来,4人来到上林县城一家KTV,其间阿莲被灌了不少酒。

待阿莲稍稍清醒已是次日凌晨3时,趁着阿莲酒醉无力,李某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更扬言自己是民警,报案也没有用。当阿莲感到无助后悔时,李某又转变态度,表示自己离婚多年,实在是把持不住才犯错,今后一定会好好对待阿莲,还表示要把阿莲接到南宁住。

在李某的花言巧语之下,已经结婚的阿莲选择了妥协,选择相信李某的承诺。不久之后,李某果真将阿莲接到了南宁,并让她住进位于五一西路的一套商品房里。李某告诉阿莲,这套房子是他购买的,不过他工作忙经常住公安局的单位房。

交往近两年被骗34万余元

在南宁安顿好后,阿莲在住处附近的餐馆找了份工作,李某时常身着警服来到店里陪阿莲吃饭聊天,加上李某善于哄人,阿莲渐渐对李某敞开心扉,更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阿莲以为自己即将迎来新生活,殊不知正一步步走进李某设下的骗局。

自阿莲离婚之后,李某开始频繁接触阿莲的家人和朋友,而后开始以各种理由向阿莲要钱,例如买车不够钱上牌、承建学校防盗网资金周转困难、跟朋友合伙做物流生意需要投资等等,要钱的理由中甚至还有审讯犯人时将人打伤,需要赔钱。

2014年6月,与李某交往近两年的阿莲已陆续交给李某34万余元,这些钱除了阿莲的收入和积蓄,大多数是阿莲向朋友借的。当李某一直无法还钱时,在朋友的劝说下,阿莲终于清醒,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4年7月9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某的真实身份也被揭穿,只有初中文化的他长期处于无业状态,在与阿莲初次见面之后,他与小陈(另案处理)便计划好要骗她的钱。

为了让阿莲相信自己虚构的警察身份,李某可谓做足准备,不仅购买了多件假冒的警察制服和装备,还买了《法医法学》《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法典》等十多本与公安业务相关的书籍,这些书和假冒的警用装备被李某放在五一西路的房间里,而这套房并非他所有,是其友人小陈的。

被告庭审时认错请求轻判

2015年4月28日,李某诈骗案在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前,阿莲被安排坐在公诉人旁边,保持着平静的姿态。当李某被法警带进法庭时,阿莲稍稍低下了头,眼神刻意避开被告席,表情复杂。

庭审依照程序进行,阿莲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当被告辩护人询问两人金钱往来的细节时,阿莲的声音明显颤抖,委屈与怨恨显露无遗。“我在餐厅打工一个月才1200元,自己只用100元,剩下的钱都给他了。我自己不舍得吃,也不舍得买衣服。”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改表现,加上被告人委托律师积极向被害人和法庭表达赔偿被害人的意愿,并向法院提交了还款计划书,此外李某是家中独子,尚有77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请法庭酌情考虑给予被告人宽大处理。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改表现,建议对被告人判处四年到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最后陈述时,李某表示自己知道错了,当提及自己的母亲时,他忍不住痛哭起来,停顿了许久才哽咽说道,“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机会,对我从轻发落,让我早日回到体弱多病的母亲身边”。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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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上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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