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办四类案件 挽回经济损失610多万元
27日上午,南宁市召开2013年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工作情况。南宁市重点查办四类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10多万元。
案件查办: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今年,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案件取得新突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266件(次),初核500件,转立案395件,已结案313件,处分30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
发布会通报,2013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办的四类案件。一是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一年来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9件。二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共立案查处处级领导干部11人,占市纪委本级机关立案总数的44%,同比上升37.5%;科级干部74人,占全市立案总数的18.7%,同比上升29.8%。严肃查处了宾阳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华生受贿64.78万元、宾阳县水利局局长廖源东受贿560多万元等一批大案要案。三是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共立案查处发生在工程领域的贿赂案件27件,严肃查处上林县某工程系列腐败案件,该案涉及3个部门6名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宾阳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莫天恩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70多万元的违纪违法等案件。四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立案查处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以及民政救济款案件92件,涉案金额727万元,占立案总数的23.8%,同比上升27.7%。通过查办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两重两问”:
问出干劲、问出效果
“两重两问”工作,致力于解决“四风”问题,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为主要内容,以“问责问效”为手段,狠抓重大项目督查,狠抓“美丽南宁”活动督查,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查,狠抓整治“两违”督查,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有责必行、行责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氛围。
发布会通报,督查组对服务“两会一节”项目、五象新区开发建设、重点城建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开展督查160多次,发现征地拆迁滞后、管线迁改缓慢以及工程协调推进等影响项目进度的重大问题46个,约谈责任单位40多个,约谈负责人100多人,协调解决问题65个,有力地推进了重大项目建设。在“美丽南宁”督查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督查5600多人次,发现问题近2万个,共发出《督办函》《挂牌督办函》3693份,督办涉及的1.6万多个问题绝大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通过督查,全市公务车辆违法数量逐月减少,11月份相比7月份降幅达到62%。“三公”经费使用更规范,据统计,今年市本级召开的会议比去年减少31.63%;全市减少文件简报种类数15种;公务接待经费比去年减少24.95%;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数比去年减少35.01%,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数比去年减少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比去年减少7.2%。全面开展党政机关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全市党员干部均做出了零持有报告。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活动,共停止楼堂馆所建设项目21个,腾退办公用房1380间。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3次,及时印发《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知》和《南宁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国家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履行职责,有力遏制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滋生蔓延的态势。
发布会介绍,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按照即将召开的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及市纪委全会的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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