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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野生保护动物“回家”

南宁晚报 2013-09-20 05:22 大字

9月18日上午,上林县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对上林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收缴活体青蛙7.8公斤,野生鸟类活体195只,宰杀待售鸟类69只。随后,警方将收缴的活体鸟类和青蛙带到大明山野外放生,对收缴的鸟类死体进行野外深埋处理。

当天的执法检查中,民警依法收缴用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摩托车一辆。该县森林公安局钟警官表示,将通过收缴的摩托车查找非法经营者,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希望广大群众善待野生动物,不违法猎捕、捕杀、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本报通讯员蓝海通

记者 蒋爱云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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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上林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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