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降低或取消年限要求
本报南宁讯(记者/罗琦通讯员/杨樯)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22年起,在全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决定,降低或取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要求。
据了解,本次调整的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为: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一级)、注册验船师、渔业船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拍卖师、注册计量师(一级)、特种设备检验和检测人员资格、执业药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的调整,在人才评价上体现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的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
为做好相关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配套部署:
要求降低或取消工作年限要求的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的自治区实施部门(单位)及时关注国家部委有关部门规章修订、考试办法调整等工作进度,及时做好我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对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自治区命题并组织考试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要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使用我区自建考务系统的要依托广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压减报考人员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一步优化考试报名服务,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
继续执行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如与国家层面新建立的对应关系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层面新建立的对应关系,上述文件的,可以直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和择优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
要求自治区各考试实施部门(单位)加强职业资格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自治区命题并组织考试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计量师等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考试大纲,认真履行命审题职责。在考试中加强对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力度,严厉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强化对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估和继续教育,确保政策落地后职业资格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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