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须专心,别看手机了! 南宁交警严查电驴“低头族”违法行为

南国早报 2022-03-03 07:56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边骑车边刷手机——马路“低头族”的行为已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3月2日,南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分心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其中,仅东葛路青秀万达广场附近路段,一个多小时就查处骑车时手中持物的违法行为14起。

当日,南宁交警部门在东葛路、朝阳路、民族大道等重要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上午10时50分,南宁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东葛路青秀万达广场附近路段设卡检查。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年轻男子从东葛滨湖路口骑车过来,不时低头刷手机,此时车来车往,令人不禁捏了一把汗。民警见状,立即将该男子拦停。民警称,该男子属于骑车时手中持物,违反《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被罚款50元。

不一会儿,民警又先后将多名外卖小哥拦下来,他们均存在骑车时手中持物的违法行为。其中,一名外卖小哥还因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共被罚款100元。“一边骑车一边抢单,太危险了。”民警当场给外卖小哥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

短短一个多小时,民警在该卡点查处骑车时手中持物违法行为14起、不戴头盔96起。民警以警告和罚款相结合的处罚方式,对骑手进行了教育。

据统计,仅3月2日一天,南宁交警部门查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66起,驾车时手持物品违法29起,驾车时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208起。此外,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非机动车其他违法行为3886起。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骑手认为只要骑车时不打电话,就不会有危险。对此,民警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双手不能离开车把,如骑车时手中持物,将被视为分心驾驶行为,会被处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

警方提醒,分心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需要接听电话或查看信息,可以把车停放在安全区域,再使用通信工具,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法规链接]

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有以手持方式使用通信工具,手离车把、手中持物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以及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或者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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