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2021年家用汽车消费投诉情况 处理投诉1213起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00多万元

南国早报 2022-01-14 08:11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劲松通讯员易业浩何正君)全年共处理家用汽车消费投诉1213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00余万元……1月1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家用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三包”责任中的车辆退换争议、退订(定)金纠纷等问题上。

据该局机动车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介绍,2021年家用汽车消费投诉突破1000起,涉及消费金额高达1.29亿元,争议金额2500余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随着家用汽车消费热度增高,消费者对汽车选购要求也在逐年提升。统计数据显示,消费者对购买、使用了一年以内即出现产品瑕疵的车辆,提出的“三包”责任多为整车退换,但因此类车辆的瑕疵问题经常达不到“三包”规定的退换条件情形,最易引发消费争议。

退订(定)金纠纷一直是投诉的热点。2021年下半年,由于受全球芯片供应短缺以及疫情的影响,导致车商无法按时或按原价提供车辆的合同纠纷激增,消费者对于长久等待而没有得到车辆,或比合同价提高数千元感到不满,但因车商受厂家供应的限制,最终也都无法按原合同履约。针对此类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商家履行告知义务,在消费者知情的情况下再签订合同,并采取调解、说理劝导等方式,消除纠纷。

相关案例

提车当天发动机出故障,商家补偿3000元

2021年9月18日,陶先生在某吉利4S店购买一辆吉利帝豪四代旗舰版白色汽车,当天下午提车。在提车现场,他发现该车的发动机排放故障灯亮起,经过4S店的处理仍然未能解决故障。

经吉利厂家售后到店检测,确认该车喷油管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对于新车当天就出现故障,消费者很难接受,提出退换车的要求,但遭到商家拒绝,于是投诉到12315要求调解。

经过了解,双方对争议事实没有异议。市场监管部门调解人员表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内容,陶先生的车辆确实未达到退换车的条件。最终,商家答应给消费者3000元现金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商家未能按时交车,消费者要求赔偿遭拒

2021年9月10日,李女士与南宁市某日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购买一辆东风日产汽车,支付定金5000元,商家承诺同年10月15日前一定可以交车。然而,临近交车日期前,商家称“没有芯片无法按约定时间交车”。对此,李女士认为,商家构成违约,要求对方赔付两倍违约金。

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调解中,商家曾提出同意退回李女士定金,但无法进行两倍赔偿的和解方案,消费者对此不能接受,双方争议不下。市场监管人员表示,商家不能交车事出有因,并非恶意拒绝或拖延履行经营者义务。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商家于2021年12月初向消费者交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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