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子烟市场主体信息报送的公告

南国早报 2021-12-10 07:47 大字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通道已经开启,需要电子烟企业和电子烟零售店进行申报。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1日。

二、申报主体

电子烟生产(含代工企业)、品牌持有、分销企业(含进口代理商)和电子烟零售店。

三、申报方式

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网址:www.tobacco.gov.cn)“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飘窗专栏进行,链接:https://dzyxxbs.tobacco.gov.cn/,微信扫码登录,1个微信号只能报送1个主体信息,专栏每日开放时间8:30~23:00(12月21日开放至24:00)。

四、咨询方式

电子烟政策咨询,可联系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10-63606161);电子烟产品信息填写报送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产品信息咨询专线(010-63605656、010-63605858);电子烟企业信息填写报送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企业信息咨询专线(010-63606332)、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咨询专线(0771-5870593)和南宁市烟草专卖局咨询专线(0771—2108631)。

以上咨询电话或专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特此公告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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