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对市民举报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奖励 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可获奖励5万元
本报讯(记者陈蕾 通讯员王婷婷)为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南宁市公安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12月9日,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举行发布会,通报了具体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最高可给予奖励5万元。
根据通报内容,南宁市公安局将对符合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举报提供信息要素的翔实准确程度、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举报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5000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介绍,群众举报可以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但需要注意的是,为便于查证和奖励,公安机关鼓励实名举报涉及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匿名举报无法核查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积极配合,客观真实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线索。如有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形,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范围
1.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
2.策划、准备实施、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线索
3.其他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举报途径
1.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
2.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公安民警当面举报
奖励办法
1.提供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行迹及有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人奖励5000元;举报运送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名运送司机奖励10000元。
2.举报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5000元。
3.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0元;同一情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至30人以内,奖励30000元;同一情形,案情特别重大,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人以上)的,给予奖励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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