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13个反家暴典型案例
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11月30日,自治区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介绍,2021年1月至10月,全区公安机关接家暴警情1.1万余起,全区法院共发出人身保安全护令126件。会上发布13个反家暴工作典型案例,本报选登其中5个典型案例,包括因5000元彩礼起纠纷引发家暴、丈夫因多疑殴打妻子等,案件发人深省、给人警示。
1
丈夫故意伤害妻子被判刑
南宁女子庞某与丈夫李某因家庭及情感问题关系恶化。2017年,庞某提出离婚,李某不同意。此后,双方分居。
2018年7月27日,李某随身携带硫酸到庞某居住的出租屋并与其发生争吵。扭打中,李某用硫酸泼洒,导致庞某身体大面积烧伤、容貌重度损毁。
经法医鉴定,庞某属重伤一级。后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判决赔偿庞某经济损失32万余元。
案发后,庞某与李某已离婚,但李某没有给予庞某任何经济赔偿。庞某因前期治疗负债38万元尚未还清,后续还需要40万~60万元治疗费。经申请司法救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庞某司法救助30万元。
被儿子殴打,母亲申请人身保护令
2
73岁的黄某育有一子曾某甲。曾某甲离异后,一直与母亲共同居住生活,多次因家庭琐事殴打母亲,致使黄某头痛、心悸,身体多处出现不适。
黄某不堪家暴,申请社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片区民警来调解,但曾某甲仍不收敛。无奈之下,黄某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过调查证实黄某遭遇属实,江南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裁定,禁止曾某甲对黄某实施家庭暴力,随后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其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派出所。
3
法官调解,制止男子过激言行
南宁市良庆区女子李某与丈夫赵某于2002年相识,育有一个儿子,后于2011年登记结婚。几年前,赵某开始对李某产生无端怀疑,认为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并以此为由多次对李某进行恐吓、谩骂和殴打,甚至扬言杀害李某全家。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法官安排该院“伟光工作室”婚姻家庭咨询师,对李某进行心理疏导。随后,法官联系赵某到“伟光工作室”进行调解。一开始,赵某情绪十分激动、暴躁,扬言如果离婚就杀了李某全家。法官及时制止了赵某的言语威胁,并安排婚姻家庭咨询师介入,对赵某进行心理干预。
赵某承认由于总是怕失去李某,所以时常疑神疑鬼,屡次对李某实施家暴,过后都很后悔。经调解,赵某认识到实施家暴不对,同意与李某离婚,并保证不再对李某进行殴打、骚扰及威胁。
男子虐待养女被判刑
4
2010年出生的何某诗,在父母离婚后与父亲何某共同生活。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何某诗被何某殴打、谩骂,还被逼迫到处乞讨供何某吃饭、喝酒、抽烟。2018年11月1日凌晨2时许,何某又无故殴打何某诗。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何某犯虐待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主办法官经审查发现,何某诗并非何某的亲生女儿,而是经人介绍领养。主办法官遂与何某诗生父陈某、生母梁某联系。经过调解,陈某与梁某的非婚生女儿何某诗由陈某抚养。
5
因5000元彩礼起纠纷
2017年2月,河池男子覃某与黄某经人介绍后举办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覃某送了女方家5000元彩礼。后来,两人感情破裂。
2020年5月12日,覃某要求黄某退还5000元彩礼。暴怒之下,覃某拿起笤帚击打黄某并打砸家具,还威胁称如不退还彩礼后果自负。2020年5月14日上午,覃某又到黄某家要求退还彩礼,黄某家人报警。覃某当时向警方表示认错,但事后仍不时到黄某家吵闹,严重影响了黄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随后,多个部门、机构对此事进行调解,覃某声称要不回彩礼决不罢休。黄某认为自己给覃某当了一段时间的媳妇,既耽误了青春,以后再嫁人也受影响,不能接受退回彩礼。经调解,最终女方一次性退还男方2000元彩礼,男方承诺以后不再以任何理由殴打、纠缠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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