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异地办事难题 住房公积金8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广西日报 2021-11-30 07:16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骆万丽通讯员/王凌云)近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山东省滨州市张女士关于出具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打印全部缴存流水的代收代办申请。该中心受理并出具了申请人要求的相关材料,成功办理了这项业务,实现了“一地受理、一次办理”。

为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异地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指导各地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模式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前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的8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目标任务。

全程网办,“7×24小时”服务不打烊。住房公积金全程网办业务有5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渠道进行在线办理。截至目前,全区通过全程网办完成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事件27.1万余件,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8241笔,办理正常退休提取业务2.23万余笔。

代收代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住房公积金代收代办业务有2项,包括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该事项主要针对尚未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业务,采取收办分离模式,省去职工往返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的环节。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代收代办打印个人贷款结清证明和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850笔。

两地联办,推进住房公积金行业跨区域合作。两地联办业务有1项,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在缴存地以外的其他城市购房,且符合缴存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在购房地提出申请,由购房地向缴存地发起请求,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办理,方便职工在购房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申请人只需跑一次。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地联办”业务115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将进一步推动“跨省通办”各项业务落实,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更多服务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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