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贷款建房邀弟弟一家入住却被要求分房产,法院依法维权助她收回房屋 “房子建好20余年,今天终于拿到钥匙!”
?法官将钥匙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本报通讯员黄莉艺摄
■本报记者郑芳 通讯员黄莉艺 李世研
20年前,姐姐贷款建起了房子,好心好意让弟弟一家居住,没承想,这一住就是20余年,更离谱的是,弟弟还几次三番将姐姐诉至法院,要求成为房屋共有人。法院判房子归姐姐后,弟弟依然拒绝交还房屋。昨日,邕宁区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迁。拿到钥匙的姐姐感慨道:“房子建好20余年,今天终于拿到钥匙!”
事由姐姐建房让弟弟一家入住
1997年,潘洁贷款建了一栋二层200余平方米的房屋,并于2001年5月办理了该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件载明房屋所有权人为潘洁,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房子建好后,潘洁并未入住,而是委托父母管理、出租。2002年,经潘洁及其父母的同意,潘洁的同胞弟弟潘勇带着妻儿住进房子的二楼,一楼仍由潘洁的父母出租给他人收取租金。
2012年,涉案房屋一楼租期届满后,原租户不再续租。潘洁想另租给他人时,发现弟弟已经侵占了一楼铺面,并另租给他人收取租金。在潘洁及父母反对后,租户退租,但潘勇仍继续侵占一楼铺面至今。
诉讼弟弟要分房还与姐姐对簿公堂
2017年12月,潘勇向邕宁区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为房屋的共有人,并要求潘洁支付涉案房屋租金。邕宁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了潘勇的全部诉讼请求,潘勇不服提起上诉,南宁市中院判决驳回了潘勇的上诉,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家人及亲友多次劝告,潘勇依然拒绝交还房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0年,潘洁向邕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勇返还其房屋,邕宁区法院依法支持了潘洁的诉讼请求,判令潘勇立即腾空并搬离该房屋,并将涉案房屋钥匙交给潘洁,但潘勇依然拒不执行。
执结法院依法维权强制腾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潘勇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为了切实维护胜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1月23日上午,邕宁区法院组织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迁,并邀请人大代表对案件执行进行全程监督。“房子建好20多年了,时至今日,我都不知道房子里面变成什么样了,感谢法官将房子还给我,拿到这串钥匙太不容易了。”当执行法官将房屋钥匙交到潘洁手中时,她感慨地说。
据了解,邕宁区法院全力贯彻广西高院“高效为民”、南宁中院“邕城风暴”专项执行攻坚活动,进入11月份以来,邕宁区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分白天黑夜,通过上门查人找物、腾迁房屋、厂房等向拒不执行行为“亮剑”。截至11月23日,共强制腾迁房屋13套,扣押各类车辆29辆,拘留被执行人1人,执行到位金额共2300余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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