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人才交流大会举行,人社部门为大学生答疑解惑 若三方协议约定有违约金,能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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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准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吗?遇到高额违约金怎么办?11月20日,在2021年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人才交流大会上,就业指导老师、南宁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本场双选会暨人才交流大会,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入场招聘的企业和岗位都经过筛选,月薪过万的岗位占总岗位数近1/3。当天,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前广场,250家用人单位摆摊设点提供就业岗位1.4万个,4200多名来自南职院及周边院校的学生汇聚现场,寻觅心仪的工作单位。现场还设置了“直播带岗”(用直播方式线上介绍用人单位及岗位)、面向残疾人的特殊岗位招聘专区等服务或专区。
在活动现场的“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有不少学生前来咨询。其中咨询比较多的问题是关于签三方协议的,例如:“我此前签的三方协议约定了违约金,现在后悔,怎么办?”“有公司想和我签三方协议,但有违约金,我要签吗?”
对此,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特聘就业指导导师周长明解答说,还未毕业的学生不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找到工作只能先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即学生、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该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但也是各方真实意向的表示,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招人付出了成本,有的在被违约后希望得到补偿也很正常。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建议签订三方协议最好不要有违约金,必须约定的也要协商一个合理的金额。遇到高额违约金要三思,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解约,学生想以应届生身份与其他单位签约将面临许多麻烦。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科负责人吴远海解答,三方协议在学生如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失效,双方将按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前曾有用人单位在三方协议中设置高额违约金,比如3万元、5万元甚至更高,现在已少见。违约金不是想设置多高就设多高,其金额一般是协议约定工资的1至2倍。同学们如遇高额违约金要慎重,如不是很喜欢该单位,建议不签。
周长明提醒,曾有签了协议的同学毕业后不履约,态度也很差,被签约单位追责。许多未毕业的同学各方面的想法还不够成熟,如果真的要解约,建议把客观原因讲述清楚,态度谦逊,争取得到签约单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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