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框从天而降 保姆孩童被砸中受伤 事发南宁一小区,疑似7楼装修落物酿事故,警方介入调查

南宁晚报 2021-10-01 06:58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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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显威实习生王小雨)高空抛物、坠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严惩相关行为,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可是,还是有人不注意,发生了悲剧。9月30日中午11时许,枫林社区颐源居小区内一名保姆和婴儿车内的孩童被7楼掉落的玻璃窗铝合金框砸中,头部不同程度受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目前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事情发生在当日中午11时11分许。当时,两名女士正推着婴儿车在小区道路上散步。当走到该小区C栋某便利店门前不远处时,两人停下了脚步,其中红衣女士与婴儿车内孩童互动。就在她们准备离开时,忽然一个近两米高、数十厘米宽的铝合金窗框从天而降,直接砸中红衣女士头部并砸到婴儿车。另一名女士躲过一劫,距离坠物仅一步之遥。

“听到哐啷声和尖叫声,我们在商铺里的人都跑出去查看。一位女士躺在地上,头上流了很多血,婴儿车里的孩子头上也受伤流血,孩子大概1岁吧。”附近商铺店主告诉记者,坠物声和惊叫声惊动了附近商户,大家纷纷跑出去查看,并将压在伤者身上的窗框移走。记者赶到现场时,两名伤者均已被送到医院,涉事的铝合金窗框和婴儿车也已被拿走,地面也有被清洗过的痕迹。虽然现场已恢复,但地面上还可看到血迹。据悉,红衣女士为业主请的保姆,虽然头部受伤流了很多血,但意识还清醒,打电话通知了业主。由于孩子年纪小,怕耽误救治时间,赶到的业主先行将其送到医院,保姆则得到了不久后来到现场的120急救人员的救助。

该店主表示,玻璃窗铝合金框是从7楼掉落,当时7楼一业主正在装修。“幸好里面没有玻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也万幸保姆先挡了一下,不然小孩更危险”。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获悉,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编后语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致害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飞来横祸”不仅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大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城市的飞速发展让人们的生活空间发生了转化,有些人身在高楼,却依然没有适应高楼规则。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在法律、社区、自我的约束合力下,随着人们居住的楼层越来越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也应“走”出原点,更上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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