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框从天而降 保姆孩童被砸中受伤 事发南宁一小区,疑似7楼装修落物酿事故,警方介入调查
扫码了解更多信息
本报讯(记者林显威实习生王小雨)高空抛物、坠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严惩相关行为,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可是,还是有人不注意,发生了悲剧。9月30日中午11时许,枫林社区颐源居小区内一名保姆和婴儿车内的孩童被7楼掉落的玻璃窗铝合金框砸中,头部不同程度受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目前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事情发生在当日中午11时11分许。当时,两名女士正推着婴儿车在小区道路上散步。当走到该小区C栋某便利店门前不远处时,两人停下了脚步,其中红衣女士与婴儿车内孩童互动。就在她们准备离开时,忽然一个近两米高、数十厘米宽的铝合金窗框从天而降,直接砸中红衣女士头部并砸到婴儿车。另一名女士躲过一劫,距离坠物仅一步之遥。
“听到哐啷声和尖叫声,我们在商铺里的人都跑出去查看。一位女士躺在地上,头上流了很多血,婴儿车里的孩子头上也受伤流血,孩子大概1岁吧。”附近商铺店主告诉记者,坠物声和惊叫声惊动了附近商户,大家纷纷跑出去查看,并将压在伤者身上的窗框移走。记者赶到现场时,两名伤者均已被送到医院,涉事的铝合金窗框和婴儿车也已被拿走,地面也有被清洗过的痕迹。虽然现场已恢复,但地面上还可看到血迹。据悉,红衣女士为业主请的保姆,虽然头部受伤流了很多血,但意识还清醒,打电话通知了业主。由于孩子年纪小,怕耽误救治时间,赶到的业主先行将其送到医院,保姆则得到了不久后来到现场的120急救人员的救助。
该店主表示,玻璃窗铝合金框是从7楼掉落,当时7楼一业主正在装修。“幸好里面没有玻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也万幸保姆先挡了一下,不然小孩更危险”。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获悉,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编后语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致害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飞来横祸”不仅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大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城市的飞速发展让人们的生活空间发生了转化,有些人身在高楼,却依然没有适应高楼规则。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在法律、社区、自我的约束合力下,随着人们居住的楼层越来越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也应“走”出原点,更上一层。
新闻推荐
南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迎国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唱经典绘长卷 悦耳童声颂祖国
江南小学珺熙校区学生给祖国“画像”■本报记者黄颖佟镝刘明艳韦君兰实习生刘玉茹卢蕾琪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2周年,进一...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