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阻拦业主种树缘何遭“打脸”

广西日报 2021-04-02 06:50 大字

管弦士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南宁金湾花城小区的业主想在小区围墙内一块闲置地植树,希望借机清理该地块上堆放多年的建筑垃圾等,以改善小区生活环境,但遭到福建园街道办工作人员阻拦。

众业主种树,街道办阻拦。在植树大好时节出现这样的事,非常引人关注。

对此,街道办解释,“并未明令禁止居民在该公共绿化地上植树,只是建议业主向绿化工作站等部门报批”“告知业主这块地目前的性质,防止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事实上,街道办介入后,业主“转移阵地”栽种了已经买好的树苗。

街道办的初衷当然没有问题,毕竟,其没有故意阻挠种树的必要。而且,业主要种树的地块,属于国有公共绿化控制用地。所以,街道办出于好心,到现场叫停业主的行为,让他们先向绿化部门报批,防范种树种出问题来。

这样的“好心”换来了什么?

首先是被“打脸”。城区园林绿化工作站工作人员表示,那块地“目前在小区围墙内,居民想在该地块上植树,暂不需报园林绿化工作站审批”。

其次是尴尬的现状。街道办“叫停”后,业主只好另找地方种树。记者看到,“业主原计划的植树选址地块杂草丛生,并堆放有不少建筑垃圾,一辆(业主找来清理杂草和建筑垃圾的)挖掘机停放在闲置地上”。

一块闲置地,本属用于绿化的,可是多年来被用作堆放垃圾,没有部门管。当业主出手清理垃圾准备种树时,就有部门来管了。而管的结果,外界已看到了。

街道办叫停种树依据在哪?《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确有“城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单位庭院、居住区的园林绿化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可街道办“提醒”业主向有关部门报批时,知不知道该实施细则已经被废止了?现行的《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居住区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只有一条相关规定,即“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养”。

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既然街道办这么热衷防范问题、如此积极出手叫停,可街道办怎么就不能自己去求证一下呢?问问绿化部门是否需要报批,然后据此行事,这不是一件很复杂、很难办的事情。

“好心”,在现实生活中,多少事正是被“好心”给误了。“放管服”推进多年来,一些人就是放不下所谓的“好心”,放不下怕出问题的顾虑。“放不下”从本质来讲,倒也没错,但既然你“放不下”,那就应当主动去弄清“放”了行不行、“不放”对不对,这才是真正负责的作风。

南宁一年内适宜种树的时间很长,那块闲置地或许今年还有种上树木的机会,大不了明年再种也算不上多大的事。而很多部门、单位、行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如果因“好心”而误事,对稍纵即逝的机遇认不清、抓不住、用不好,那就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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